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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 一场架
【发布日期:2016-12-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婧】

  晚报讯 日前,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唐某,案件的起因竟是因为一根烟。
  2016年6月29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唐某在秀屿区笏石镇杨林村赤岑小卖部玩,被害人陈某到小卖部买东西后分烟给店老板等人,但没有分给唐某,由于两家之前已有积怨,唐某见陈某没有分烟给自己,心生不满,两人发生言语冲突。后两人回家时在村道上又发生口角,唐某说:“要不要打一架?”陈某说:“那就试一试。”两人先是徒手互殴,后唐某从路边捡起一个啤酒瓶并砸碎,手持砸坏的啤酒瓶刺向陈某的肚子、手臂等部位,陈某也从地上捡起砖头砸向唐某的头部,直到附近村民赶来劝阻,双方才停止打架。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案发后,唐某一直潜逃在外,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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