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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民政部门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7-01-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陈文华】
   
    晚报讯 近日,荔城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转发国家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文件精神,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换发〈福利企业证书〉的通知》,并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从2016年10月10日起,民政部门不再开展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换证等工作,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自行到税务部门进行退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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