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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复合遭拒 欲纵火烧前女友
嫌犯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发布日期:2017-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蔡敏敏】
核心导读:“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是否还能红着眼……”分手是年轻男女经常面临的情感问题,然而有人却做不到好聚好散。日前,荔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因欲与前女友复合未遂,竟起了歹毒之想法。
  多次要求复合遭拒起歹念
  据了解,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张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于2016年5月分手。事后,被告人胡某因多次找被害人张某要求复合遭拒,遂产生杀死张某后自杀的想法。
  纵火烧人未遂被判有期徒刑
  2016年7月3日10时许,被告人胡某经策划,从自己的摩托车油管中接了一矿泉水瓶(560ml)的汽油,随后携带打火机来到张某的住处。
  当复合的要求再次被张某拒绝时,被告人胡某立刻将准备好的汽油倒在张某身上,并用打火机准备把汽油点燃烧死张某,幸亏打火机点了几次均未点着。后来张某与闻声赶来的邻居何某合力将被告人胡某推出门外,并将房门反锁。被告人胡某逃离现场并留有遗书。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法,因感情纠纷向被害人泼汽油并点火,并扬言欲与被害人同归于尽,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因几次用打火机点火未点着后被抢下打火机并推出门外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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