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长期以来,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部分被执行人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履行,抱着宁当“老赖”也不还钱的侥幸心理。为形成联合惩戒合力,提高社会诚信水平,近日,涵江法院执行庭负责统筹谋划,创新工作方法,联合多部门,多措并举整治、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全方位惩戒“老赖”,研究制定《涵江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经区委研究通过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 《方案》着力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与共享机制,要求各联动部门按照共同确定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要求,重点实施八项联合惩戒措施。这八项措施包括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及干扰执行行为的力度、加大联合惩戒单位协助查询、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找、控制其财产的力度、鼓励其他方面的限制。这一系列“硬措施”将有效改变失信者不能受到应有惩罚,守信成本收益失衡,甚至失信者收益高于守信者收益的不正常现象。 《方案》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惩戒部门全;二是惩戒力度大;三是影响范围广;四是双向共同惩戒。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最大限度挤压“老赖”活动空间,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助于被执行人摄于其威力而主动履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联合惩戒合力,对于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