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学子感恩志愿爱心 立志勤学回报社会
由莆田晚报志愿者服务队牵头,0594莆田家装联盟爱心志愿者服务队、爱心家居企业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联合参与的大型爱心志愿行公益系列活动第四十八站上周走进莆田第十一中学,为十名励志的优秀贫困生送去爱心——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上周四下午,界外秋日的阳光难得的格外和煦,仿佛专为迎接从城区而来的爱心志愿者一行。“你们的到来,让我们学校如沐春风,温馨而亲切。”在校门口等候多时的莆田十一中副校长兼副书记许元然和校团书记林金国热情迎接满载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爱心志愿者一行车队的到来。
  爱心捐献仪式上,爱心主角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总经理陈丽双携全体志愿者与受助优秀贫困生亲切交谈,倾听他们的学习状况,鼓励他们战胜暂时的困难,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人、学校和社会的关心,并对他们的励志图强、奋发有为的精神表示点赞。陈丽双表示,帮困助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喜盈门每年都会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爱心捐助,在慈善的道路上笃定而执着。爱心援助不仅只是物质上的支持,更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和鞭策,希望能够助推贫困学子更加勤奋向上,实现理想,回报社会。
  贫穷的孩子早当家。记者了解到,受助的十名莆田第十一中学的优秀贫困生家庭有低保户、单亲或离异和家庭支柱过早离世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贫困,但他们都非常懂事和励志,在亲戚、学校和社会的帮助下,并没有受暂时困难的困扰,生活十分俭朴、学习十分努力,自立自强,大部分已成为班级中的优秀学生,受到老师、同学们的肯定,也让爱心志愿者一行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感谢莆田晚报志愿者服务队、0594莆田家装联盟爱心志愿者服务队和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的爱心相助,我们会立志成长,加倍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品德回报社会和服务家乡,争取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长大以后也一定会身体力行回哺社会,用实际行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社会的爱心和温暖永远传递下去!”捐助仪式上,接过莆田喜盈门总经理陈丽双送来的慰问品和慰问金,受助学生代表小陈道出他们感恩爱心志愿的共同心声。
  “这只是我们的微薄之力,不值一提。其实受教育的是我们,他们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还那么励志向上,相比之下,我们遇到的困难太微小了,我们的责任还十分重大。回去以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争取为莆田人民奉献最好的家居用品和文化。同时也希望通过莆田晚报这个平台,把公益志愿爱心工作做得更好。”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总经理陈丽双由衷地说。据悉,热心公益回报社会一直是喜盈门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热衷奉献的善举。喜盈门国际商业连锁企业自创立以来,一直坚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公益与慈善方面,持续投入力度,先后多次捐助贫困群体,捐资筹建各项公益事业,启用专款投入社会慈善,并着重于资助贫困学生,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享有公平求学的机会。作为连锁分支机构之一,也是莆田晚报志愿者服务队发起的首批0594莆田爱心家装联盟成员单位之一,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自创办以来一直坚持在莆田践行各项公益志愿活动,受到了社会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贫困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座谈会上,莆田十一中校长陈东珊再次代表受助学生感谢喜盈门的爱心资助,并向爱心志愿者一行介绍该校在资助贫困学生方面所做的努力。莆田第十一中学非常重视贫困生的帮扶工作,每年入学时,各班班主任均要详细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走访落实,采取班级报送、年段审核、学校把关的方式,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数据库。目前,数据库内有资助对象50多人。为了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多方筹措资金,一方面,申请政府补助,为低保户学生每年每生争取政府补助3000元,没有低保但确实家庭困难的,可以持行政村的证明,经过镇民政办审核,可以获得秀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的补助每年每生1700元,同时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提供的免费午餐。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校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目前埭头镇侨联资助12人,共计6000元;97届校友林忠池资助10人,共计10000元;78届校友林孟良捐助12万,分3年,每年4万元;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资助9人,共计9000元;校友谢亚献资助10人,共计2万元。爱心捐助贫困生的活动还在不断延续……爱心志愿行动往往微不足道,但涓涓细流终将汇成浩瀚的大海,奔流不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