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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一协警涉嫌犯罪获刑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林宇)近日,由荔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原协警余茂东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余茂东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余茂东身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9000元,又向提供卖淫服务会所的老板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故依法对其作出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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