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外的事时常让我身心俱疲,但回想起又难免扼腕追悔,无非都是些柴米油盐营役浮沉的琐屑,远不如平仄中的快意恩仇来得洒脱,更遑论韵律中的诗酒年华令人惬意,却偏偏消持着一个人过半的精力。人活一世,被命运圈养其中,偶有幸运儿审时度势一跃而出,留下其余同类继续忍受着亡羊补牢后更为严苛的管束。我感恩命运待我不薄,但也无意于索取更多的天时地利人和,惟愿听天由命,该吃草吃草,该喝糠喝糠,兴致来了便就地打个滚,看见天空很蓝云朵很白,亦会赞叹几句。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绝望中保持舞姿也就成为了历代诗人们的集体映像。这么说来,与其将诗人看作是儒家子弟,倒不如称之为道门信徒更为贴切。但诗歌本身也是一种宗教,它提供了跃出命运樊篱的第二种途径,扭转了原本毫无方向地散射着的人性向心力,更重要的是,它象征着一种删繁就简的自觉回归。 有那么一刻,当我面对电脑屏幕上卓铁锋大哥发来的旋将付梓的诗稿时,“随行者”这个标题曾一度令我困惑:谁是他的随行者,又或者他是谁的随行者?后来,“回归”这个词给了我巨大的启发。人们常说,写诗是一件矫情的事,在我看来,写诗其实无比简单:一盏灯,一张纸,一把笔足矣。古往今来,灯的样式被不断丰富,纸笔的形态也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是灯下镌刻诗心的那份宁静。在与声色犬马的对峙中,这份来之不易的宁静即是一种回归。 为此,他在同名诗《随行者》中写道:“像一个虔诚的行者/一座山只有鹅毛的重量/它带着我/与我亲爱的诗歌/出没于这个城市的角落”。出于对诗道的信奉和坚守,先前横亘在眼前的更甚于“山”的风起云涌也终能如“鹅毛”般举重若轻。他对诗的随行,其实正是基于这种对生活的忠实:有时是在《仲夏之夜》,听见“午夜的雷/敲在城市的肚皮上/轻一声,重一声”;有时是在《江南下雪的早晨》,看见雪“飘飘洒洒/如一场没完没了的舞会”;有时是在《十月十三日:去杭州看老友任轩》的路上,“经过一个酒店/经过一个橱窗/经过一个服装卖场/经过天桥下行人走廊”;又有时是在《厦门行》的途中,“平生第一次,拿大盖碗喝酒”,体验着一场“摇摇晃晃/晕晕欲睡”的醉酒。不仅于此,为了还原生活的真实感,他在每一首诗末尾都添上了创作的时间或地点。读诗至此,似曾相识的流年,蓦然回首的来路,在这里完成了一次交汇。从2003到2012,对于我正是从《东风破》到《红尘客栈》的时差,前者有人生初见的惊艳,后者有名利俱抛的豁达;从温州、金华、杭州到苏州、北京、厦门,他的江南亦是我的江南,他的国家也是此间每个人的国家。不得不说,这份朴素而直接的共鸣比任何一种说教都更为深刻。 既如此,何不赋予这苦行般的经历与吟咏以一种更有意韵的名称?思来想去,权且叫江湖好了:东南西北,划出疆域;官贾兵农,催生恩怨;熙来攘往,勾勒一生;煮酒衔杯,不枉今世。清风抚山岗,明月照大江,说的就是这其间蕴藏着的游侠情怀。许是命理中有着纯正的江南血统,在卓铁锋的诗歌中,随处可见经中国传统文化淬炼后的古典浪漫主义。他在《新汉诗和旧唐宋》、《词牌诗》和《赠人诗》等组诗中,通过对古诗词的阅读和再造,表达着自己对盛极一时的唐宋诗朝的景仰以及对伟大诗人的致敬,并完成了对全新的诗写姿态的重塑。这种重塑,是诗人对所处文化环境的自信,对个体美学追求的自知以及对传承优秀传统的自觉。此后,“诗人们来自四面八方/坐火车,轰轰烈烈,路过高山大泽/相逢一举杯,就成了兄弟,就成了姐妹”(《文期酒会》)、“要写诗,让世间万物男欢女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无题》)、“登鼓浪屿/找那条不知名的巷子/看看当年那位/卖杏花的小姑娘”(《深巷》)等古今交错虚实结合的佳句屡见不鲜,这些句子在各自的章节里,对写作背景的重现和感染都起到了正加成的作用,显现出他的驾轻就熟。 当然,在卓铁锋的这十年诗江湖中,除了收获这一本集子之外,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诗友以及发生在他们之间的酒事,更有突围诗群的峥嵘岁月。所谓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些与诗歌有关的故事,又有着比诗歌本身更为隽永的回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