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的读书生活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苏作成】
15岁时才学会26个英文字母,28时岁却成为了伊利诺依州的执业律师,52岁时更是成为了第十六任美国总统,而且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他就是一辈子都喜欢读书的林肯。 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贫苦家庭中的林肯,在校求学的时间还不足一年。7岁时“开蒙念书”,每星期去学校二三次,用烧过的木头当铅笔,用粗糙的木板当本子。渐渐地,学会了阅读。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着继母所带来的几本书。他已不满足于只阅读家中有限的藏书,不管是报纸,还是书籍,他开始向别人借。买不起算术书,就借来一本,从头至尾抄在纸上,再用麻绳装订成册。他远到俄亥俄河南岸从一名律师那里借过《印第安纳州修订后的法律》,从这本书中,他首次接触到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热心地帮邻居挖树坑,收玉米,为的是能借到书,其中帕森·威姆斯着的《华盛顿生平》,他视若珍宝,白天读过,晚上读,读到实在无法分辨字体时才肯罢休。第二天,天一亮又拿起书继续读。有一天夜里的暴雨,将放在木屋墙缝里的书浸了个透湿,还书时,书的主人不高兴,不肯收回。林肯只好给他捆了三天的干禾秆作为赔偿。在田间劳作时,书本也成了他最好的朋友。趁着马儿在玉米堆旁歇息的当儿,他就坐在篱笆的高处读起书来。午间,家人都坐下来就餐,他却半躺着,一双腿高高翘起,似乎要抵向悬在天空的白云和飞鸟;一只手拿着玉米团,一只手却打开书,目光热切地铺到上面。 21岁的他在一个居住了百余名新移民、位于西部边境的小村庄安顿了下来。这里有6名受过大学教育的居民,其中两位内科医生更是知识渊博,他俩允许他随时借阅他们的书籍。他真是如鱼得水。能不惜时如金吗?他开始手不释卷地阅读起借来的书。此后7年,他当过商店店员,当过邮递员,这些工作有一个好处,他长时间地读书时,可以免遭外人打扰。工作之余,他广泛而认真地阅读,内容涉及了哲学、科技、宗教、文学、法律和政治。 离开家乡之前,他的写作能力已被人认可,邻居们请他写信,写遗嘱。 读书使他迅速地成长起来,《圣经》和《伊索寓言》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为人处世、他的谈话策略和他的雄辩风格。他常常拿着《斯科特教程》在林中漫步,一边呼吸新鲜空气,一边高声朗诵。同样未上过大学的莎士比亚的着作让他更是有了一种亲近感,在他遇刺前的一个星期,他还用2个小时向朋友们朗读过莎士比亚的《麦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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