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是当代著名华文作家严歌苓具有浓厚个人自传色彩的最新长篇小说。这部“致青春”的作品,以第一人称描写她当年亲历的部队文工团生活,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青春以独有的姿态在军营绽放芳华。 从1971年12岁入伍,到25岁部队裁军退伍,严歌苓在文工团足足待了13年,整整跳了8年的舞。成为作家后,这段从军经历成了她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揉进一部又一部作品里,从处女作《七个战士和一个零》,到《一个女兵的悄悄话》、《雌性的草地》,再到后来的《灰舞鞋》、《白麻雀》,每隔一段时间,严歌苓就会想起部队文工团里的某个人物,然后围绕这个人物写一部小说。“那段生活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它左右着我一生的走向。”不同的是,从前严歌苓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新作《芳华》是根据她青春时的经历为线索创作而成的,那些生动的军营故事跃然纸上,触碰了人们对青春的最柔软回忆,再坚硬的心灵也不免臣服。 《芳华》以40余年的跨度,塑造了一组文艺兵群像。上世纪70年代西南城市某部队文工团中,4名女兵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及男兵刘峰从祖国各地被挑选进入文工团。少男少女在团队里朝夕相处,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的他们,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火花。因男兵刘峰的“触摸事件”,这群年轻人陷入情感漩涡,命运的流转变迁就此展开。 “好人”刘峰,一个“雷锋”的典型,他善良无私,任劳任怨,自觉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被大家公推为“模范标兵”,得到了各级表彰。他原本在大家的需要和表扬中活得心满意足,并偷偷恋上独唱演员林丁丁。不想却在向她表白时被拒绝,并发生了所谓的“触摸事件”,得到与大家平时的“推崇”截然相反的反应,进而因此事件的扩大化而被“处理”……。这是严歌苓小说创作中最直接地倾情赞美男主人公的一部作品,这在严歌苓的创作中相对少见。小说浓墨重彩塑造了“好人”男兵刘峰,从最开始介绍刘峰这一形象,到小说高潮“触摸事件”的揭露,再到最后追忆逝世的刘峰。正是这么一个平凡不起眼的人物,最终在4位女兵心中雕刻出最深刻的印痕,作品中暗含作者对当年愚昧浅薄的忏悔、对平凡定义的思索——平凡是否意味着伟大? “写这个故事所有的细节不用去想象、不用去创造,全是真实的,我写这座楼,就回忆这里的地形地貌,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脑子里马上还原当时的生态环境。”《芳华》涵盖了严歌苓的青春与成长期,她在四十余年后回望这段岁月,笔端蕴含了饱满的情感。今天的作者严歌苓化身为书中的女兵萧穗子,以她的视角记述、回忆、想象,重新呈现了当时年代里青春的混沌、感性与蒙昧。生命的恣肆与人性的层次以及时代的特征,构成了《芳华》繁复的调性,它向读者打开了多层面的认识路径。 谈及“芳华”的含义,一直想把自己的文工团情结拍成电影的冯小刚和严歌苓敲定这个名字后说:“‘芳’是指芬芳的气味,‘华’是指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芳华》由于青春而充满诗意,因为在那个年代,恋爱是一件漫长的事,必须慢慢咂摸,细细品味。而那个年代,又有着历史车轮的厚重痕迹,战火纷飞、时代变迁是那一代人不可逃避的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