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读“闲书”一直是我的爱好。 所谓“闲书”,其实就是诸如《红岩》《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经典小说。小说里的故事情节,对我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让我百读不厌,对内容熟悉到读了上句,心里能念出下句的程度。 小学三年级,我开始了和同学的“换书”生涯。我总是先给“闲书”包上崭新的封皮,再拿去和同学对换,相互承诺两天之后换回。每次读完新书,我都迫不及待地将内容讲给没有机会读的小伙伴,他们将我围在正中间,用羡慕的眼神认真地聆听,并不时地催促我先讲结尾,我通常将答案保留到最后揭晓,特意不让他们提前知道结局。 除了“换书”,我们还根据书里的情节,进行自编自导的即兴表演,大家演绎次数最多的是《敌后武工队》这本书。夜晚,在村头的晒场上,我煞有介事地给头上绑着白毛巾,将自己装扮成书里的小队长魏强,有板有眼地给手下的队员布置任务。同学张小虎则化身夜袭队的刘魁胜,腰里别着木头枪和我针锋相对地唱起“对台戏”!其他小伙伴也依次扮成双方的队员,大家口中念念有词,在空旷的场地不停地追逐和呐喊,就像敌对的正反两方正在进行一场厮杀和较量!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对我来说,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每次读到自己喜欢的段落,就好像三伏天喝到清凉的泉水一样舒爽。正是因为喜欢阅读名着,我的作文成绩在学校一直名列前茅。小学毕业以后,校长甚至专程家访,特意要走了我的作文本,当作范文读给下一届的学弟学妹。 初中开始,我养成了一边读书,一边做摘抄的习惯。每次读到喜欢的格言和名句,都会工整地抄到特意买来的笔记本上。课余时间总是爱不释手地翻看,还用水彩笔在空白处手绘一些花草作为点缀,就像在做一份袖珍手抄报! 工作以后,我经常按照《中国青年报》介绍的书目,邮购一些新书和名着。比如张爱玲的散文集《私语》;巴金的系列小说《爱情三部曲》;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英国小说家哈代的《苔丝》等中外名着。这些文学名着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还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无论为人处世,还是思考问题,都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些干练,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 有一次,单位人事变动,到处人心浮动,我也跟着受了影响,整天焦虑不安。恰逢读到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主人公的坚强意志和自信笃定,让我一下子豁然开朗,很快从情绪的低谷走了出来 。我每天认真地做好份内工作,不再患得患失,反而在后来的竞聘中获得了好评。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在我看来,读书不仅怡情悦心,还可以增智添慧。当你手不释卷时,就会心生温暖,培植出属于自己的慧根和心灵之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