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宠物,特别小猫小狗。虽现在异地打工没法养,但仍然对宠物一往情深,时回念莆田老家那条小狗,30多年前的一段趣事 …… 那是上世纪80年代第3个春天,我家新居竣工之后,母亲为了增添家庭乐趣,收养了一只刚满月断奶的小狗。这只小狗长得蛮有灵气:浑身细细毛发黑不溜秋,嘴里长着两排尖尖牙齿,一双水灵灵对称的眼睛,扬起头颅显得天真可爱。根据它的灵性特征,我给它起个绰号:黑雄。 那时,我刚满弱冠之年,在一家机械厂当徒工。记得有一次吃午饭时,黑雄毫不陌生地跑了过来,趴在饭桌下舔着我的脚,好像在说:“主人,给我点东西吃吧!”起初我还不大理它,因为吃饭后还要去上班。但经不起它的诱感,看它好一付可怜相,给了它一块小瘦肉。我刚扔在地上,它马上跑过去,先用前爪把肉按住,不停地咬,吃得津津有味。看到这样的情景,我忍不住笑了。它用感恩的眼神直看着我:“主人,谢谢你!” 一回生,两回熟。黑雄很快地走进了我的业余生活。而它睡觉时也有一种独特的姿势,前爪向前伸,后爪向后伸,接着开始呼呼大睡。当它醒来的时候,特别喜欢和我玩捉迷藏,也许是狗的嗅觉灵敏,每次它都先找到我,我觉得它非常有趣,就越来越喜欢它了。而且,黑雄对主人忠心耿耿,性格相对比较温顺。每逢家里来了客人,它立刻跑到客人面前摇尾巴,好像在对客人打招呼问候。如果客人把它抱起来,它会温顺地趴在其怀里,逗得客人们开心夸奖。 春来冬去,黑雄从小狗变成了大狗。它给我的感觉挺凶、挺壮,通身黑毛,以致看不清面孔。脑袋两边各垂一片挺大的耳朵。半张的嘴耷拉出来粉红色柔软的舌头,随着呼呼喘息,不断颤动着。有时,我刚到家门口,它就扑过来不停地摇尾巴,在欢迎主人的归来。当然,它最拿手的绝活是看家。一到晚上,它听到家里人的脚步声,就马上出来迎接。如果听到陌生人脚步声,它就会“汪、汪”,不把陌生人吓跑,它不会停止“警告”。 有趣地是,黑雄捕鼠的本事一点不比家猫差。有一回,黑雄趴在老鼠洞旁,等待老鼠出洞。过了一会儿,老鼠一连串地出来了,说时迟,那时快,黑雄闪电般猛扑过去,抓住一只小老鼠,把它的皮扒了,其它老鼠看见了,吓得心惊胆战,夹着尾巴拼命逃窜。我看着它捉老鼠,幽默地说一声:“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它似乎听懂主人的反话,洋洋得意:“汪、汪。”尔后一动也不动蹲在原地,雄赳赳地张开胸脯上毛绒绒的长毛。 往事如烟,历历在目。而今每当我看到一只灵狗,有时难免还触景生情地轻唤:“黑雄,你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