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岁月
生的权利
【发布日期:2012-0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俊豪】
1950年初,春寒料峭。刚解放的闽中大地,乍寒乍暖的风儿刮到离县城三十多里远的小山村。女匪首陈玲,瘦高个儿,留披肩发,身穿国民党美式绿军装,腰束宽边皮带,手握左轮手枪,指挥着一支由惯匪、国民党残兵败将组成的乌合之众,趁夜悄悄地向小山村包抄过去。
  陈玲挥舞手中的左轮枪,一副扭曲的脸孔在朦胧月下闪着寒光,低声训斥:“弟兄们,冲进小山村,揪出村农会主席黄清忠,把他全家砍尽杀绝、斩草除根哪!”
  小山村的野狗汪汪汪地叫吠。土匪们临近山村百步之遥,才刷刷地点亮松明火把,像野狼般吆喝着,蹿进村挨家挨户抢粮食、夺牛羊、杀人放火……将小山村弄得一片乌烟瘴气。
  土匪们砸开村农会主席黄清忠房门,闯进房里,将农会主席全家男女老少七口人,五花大绑起来,押到村晒谷场上。女匪首举起左轮枪,点着老黄的鼻子,发飙嘶叫:“哼,你领穷鬼们分田分房闹翻了天,老娘今天就让你全家人入地狱!”说着,一群暴徒蜂涌而上,举起枪托,往老黄家人身上死劲地砸去。
  “呸,不要脸的臭婆娘,你也绝没好下场!”老黄被匪徒敲断两颗大门牙,含血的口水怒向女匪首脸上喷去。
  女匪首满脸血水,气急败坏地喊道:“杀,通通给我砍尽杀绝!”
  一阵尖锐刺耳的枪声,瞬间,老黄全家倒在血泊之中。
  “阿爸,阿妈……”忽然,从老黄家的柴火寮,连揪带拖出一位仅七、八岁的小男孩。他是老黄最小的儿子呀!
  “报告女司令,抓到村农会主席的儿子,该啥处置?”一些匪徒面对满脸垂泪的孩子,束手无策。
  “哼,小共匪,你们还留着干啥?尽快砍尽杀绝、斩草除根!”女匪首高举手中的左轮枪,疯狂地发号施令。
  土匪们你望我瞧,互相推搡,他们害怕解放军清算,谁都不愿当枪打出头鸟。
  “呸,一群废物,胆小鬼!”女匪首举起手中的左轮枪,朝孩子的胸口瞄准,“啪”地一响,将小孩活生生撩倒在地……
  国民党残匪的滔天暴行,激起闽中人民的极大愤慨。党中央下达土改前剿匪的死命令,几次进山剿匪,女匪首的丈夫──国民党反共救国军上校被乱枪击毙,女匪首也沦成我军民的瓮中之鳖。
  女匪首被抓捕之后,闽中小城召开公审大会。干部群众纷纷上台揭发女匪首杀人越货等反革命滔天罪行。一些被杀害的农会干部亲属,手抱亲人们的血衣,声泪俱下,恨不得当场亲手宰割女匪首。一位村民登上台,义愤填膺,质问女匪首:“常说虎毒不食子。哼,你这个女匪首,连七、八岁的孩子都敢杀,简直连畜牲都不如!”
  小城新政府领导公审后当场宣布:判处女匪首死刑!
  女匪首听到公审结果,脸刷地变青变白,自知天理难容,性命难保,死有余辜呀!临刑之前,她用手指着变宽变大的臀部、变圆变凸的腹部,低声下气道:“国共之争,咱死而无憾。不过,肚里的孩子,天生没罪呀!”
  县公安局派法医检查,果真发现女匪首怀有身孕。但仍有一些公安干部忿忿不平道:
  “女匪首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女匪首连七、八岁的孩子都敢杀,管她怀上什么狗杂种!”
  ……
  小城新政府和公安局领导决定延缓对女匪首执行死刑,让她的孩子有生的权利。当女匪首听了,她泪流满面,诚惶诚恐地跪在地上,向上苍叩头,连声道:“上苍保佑,谢谢,谢谢!”
  不久,女匪首的女儿顺利诞生。当女儿满月之后,她用握惯左轮枪的蛮手,一针针,一线线,针脚绵细,牢固坚实,为刚出生的女儿缝制一件小花棉衣,左量右比,直到舒心地出了口气。执刑的解放军将她带离家门,忽然,她怀着慈母之心央求:“给女儿最后一次喂奶水吧!”
  女婴喂饱喝足之后,脸上露出甜蜜的笑靥,安卧在母亲怀中。女匪首缓缓弯下腰,颤抖着嘴唇,一遍又一遍,亲亲热热地吻着女儿粉嘟嘟红圆圆的脸蛋儿,柔声细语道:“乖女儿,往后你再也见不到妈呀,不过你要牢记妈的一句话,长大后去念书去种田去经商都行,千万莫沾政治的边儿……”
  呼啸的警车,伴着女婴的哭声,渐行渐远,在闽中人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为子孙后代,国共两党再也不能刀枪相见呀!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