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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郡太守风徽
【发布日期:2012-02-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阮其山】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郡领县。郡释为群,即人所郡聚之地。郡长官为守,由天子任命,掌一郡政治、经济、军事、司法事务。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俸禄二千石。
    莆郡作为兴化地区的行政区划,始于宋代。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念游洋地险,思欲以德化之,立兴化县,建太平军,不久改称兴化军,领兴化县。明年,自泉州划莆田、仙游二县归属兴化军,“始正体统,齐于列郡”。八年(983),因军治游洋转输不便,奏准迁至莆田县。元代升为兴化路,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兴化府,清代相沿不改,成为一个较为稳定的行政区划。
    依据兴化地区行政区划,及其管理机构设置沿革,本文所谓莆郡太守,涵盖宋之兴化军知军,元之兴化路总管(达鲁花赤),与明、清兴化府之知府。同时涉及一些佐官,即同知、通判等。史志常尊称知军(知府)为侯,称通判为通守。
   莆守概述
    宋太平兴国五年(980),新建的兴化军迎来了首任知军——段鹏。段鹏,京兆人(今陕西西安),上一年以司农左丞(司农寺为中央政府行政事务机构,六部的下属的办事机构,掌粮食积储、仓廪管理及京朝禄米供应等事务。)出知初置的兴化县。县虽属动乱之乡,段鹏奉太宗“以德化民”旨意,教民以礼乐忠信,旧染一新,以至邻郡皆望风向化。明年,莆田、仙游自泉州划旧兴化军,因段鹏于兴化县有治绩,遂署加著作佐郎,升知兴化军事,仍兼领兴化县事。段鹏可谓莆郡太守行列的排头兵。
    自此之后,贤才君子相继来游。至清代宣统二年(1910),931年间,计有349名相继来任长官,其中宋兴化知军148名,元兴化路总管(达鲁花赤)14名,明兴化知府81名,清知府106(据新编《莆田市志》)。又于崇宁二年(1103)起,始置通判一职,与知军共理政事,实际起制约、监督知军的作用,多以京官儒臣充任。明清通判的权力较小。元、明、清均设同知一职,为佐官。
    综观莆守行列,人才荟萃,风绩可观。有以下若干特点。
    一曰:多途来守。
    兴化军作为驻军之地,知军人选理所当然为朝廷所重,多由朝官加衔派任。这是莆守来源的主渠道。宋代多以六七品官的六部员外员、朝奉郎来知,明代官品提升,多以六部郎中(正六品)来守。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京官因触犯权臣而贬谪出守的。宋仁宗明道元年(1033),刘太后临朝,权    用事。殿中侍御史曹修古(字述之,福建建安人)。立朝慷慨有风节,遇事直言。因得罪刘太后,遂以刑部员外郎出知兴化军。到任后,淡泊明志、清廉从政,为人所称道。宣和五年(1123),蔡京当国。廖刚(字用中,福建顺昌人)。论奏无所避,遂署承议朗以“亲老”出知。不过是蔡京拔除眼钉肉刺而已。淳熙十四年(1187)来知的王居安,是个“遇事力争不少屈”的直臣,因直言论政,贬为宫职,后起为兴化知军。归朝后为左司谏,论弹权奸韩    胄、史弥远朋奸误国行径,天下大快,而被调离言职,直至夺官罢职,被誉为“人中龙也”。
    明代永乐二十二年(1424)来守的李至刚(名纲,以字行。江苏松江人),是个历事四朝、宦途坎坷的老臣。明太祖时坐累谪戍边,建文帝时坐事下狱。明成祖时为右通政,甚见亲信,进礼部尚书,后再次坐事下狱,久得释,降为礼部郎中。不料又因大学士解缙被诬一案,坐系十余年。明仁宗即位后得释,复为左通政。给事中弹劾其于皇帝驾崩时,不宿公署,饮酒食肉,恬无戚容。仁宗念其为先朝老臣,命出守兴化府,时年已七十岁了,两年秩满致仕。《宋史》称其“为人敏给(敏捷),能治繁剧(繁重政务),善于附会”。其出守兴化府,不过是朝廷一种善意的政治安排而已。《闽书》则称其“宽洪大量,留意文史。时方清明,闾阎无事,称卧治焉”。所谓“卧治”,即不劳而治,无为而治。明成化元年来知的岳正,(字秀方,京畿郭县人) 。正统十三年(1448)廷试一甲第三名,授翰林编修。为明英宗所重用,一度入阁辅政。因不避权贵,仗义直言,为朝中奸佞所构陷,下狱谪戌,宪宗时复官后再度被贬知兴化府。其诗曰:“万里飘风一逐臣,帝教重起牧吾民。非才愧犹千里入,病体难胜海上春……”(《莆阳迎春》)。任职五年,兴办大批利泽民生之事。
    兴化知军的另一来途,是从他地移知而来的。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十月,浙江衢州人江待举,字怀忠,由知处州(今浙江丽水)移知兴化军,这是一位为政宽厚的长官。嘉定七年(1214),浙江温州知州吴炎(字济之,福建邵武人)。因天性恬静,不喜治剧,坚请去小郡任职,而改知兴化军。这是一位重视教化,为人温和润泽的儒官。
    此外,宋代还多次以福建省本路之福州、漳州、南剑州、汀州的知州或通判权兴化知军但大多来去勿。兴化军通判王孝遵,曾摄知军职二年。
    有趣的是,宋代有两位京官两度出知兴化军。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十二月,惠安人谢履,字履道,以校书丞出知兴化军,秩满转承议郎归朝。六年后,因在任兴化知军改知他州,谢履以左朝请郎再知兴化军,十月底到任,未满一个月,因丁母忧离职。南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七月,福建晋江人傅自得,字安道,以右通直郎出知兴化军,十二月罢职(事由不明)。乾道五年(1169)四月,又以右拳议郎再知兴化军,到任两个月后,亦因丁母忧辞官。看来,谢、傅二人两知兴化军,似与养母意愿有关,同时反映朝廷任官的人情味。
    京官来守,原籍江浙者居多。总体而言,素质较好。除少数年龄较大,于任上致仕外,多属年富力强。明成化元年(1465)来知的翰林修撰岳正,年仅45岁,处事果断,有魄力,任上大力兴办利民之事,为民所德。
    二曰:任期不长。
    中国古代地方官实行定期轮任制,对于防止官员在一地任职过久,生出关系网,形成地方势力,进而垄断地方政治等弊病,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若任期过短,则使官员生因循苟且之风,难以尽心政务,革弊创新。宋代知军任期仅两年,正如时论所指:“到官半年始知风俗;去替半年(指离职前)已怀归志。其间留心政事,仅有一岁。若又不待满而选迁易(未及届满更动职位),则弊何不生乎?”不但给地方增添经济负担,亦不利于政务的延续发展。
    莆郡太守任期,自宋至清,349名知军、知府,平均任期为二年六个月。总体上任期较短。据明人周瑛、黄仲昭《兴化府志·吏纪》所载的《府官年表》,宋兴化知军大体任期二年,多数按轮任制度规定任满离职,前后任衔接紧凑。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知军任期还要短,以至出现一年三任替代,甚至即任即罢的怪象。北宋哲宗元    六年(1091),绍圣元年(1094),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孝宗乾道五年(1169),均是走马灯般一年三任交替。从官员个人看,元 五年(1090),谢履以左朝请郎再知兴化军,十月二十八日到任,十一月二十四日丁母忧离职。来任未满一个月。绍兴二年四月初,段敏学以右中奉大夫来知,四月十三日罢职,简直是即知即罢。宋理宗宝庆三年(1227),陈 来知,不数日,即移知剑州。
    此外,还有一些因病卒于官者。如南宋淳  六年(1246),浙江奉化人汪元春(字景新),差知兴化军,不幸刚二月而卒。北宋明道元年(1032),福建建安(今建瓯县)人曹修古来知,明年五月卒于官所。南安人王克恭(字彦礼),于宋理宗时起知兴化军,上任半年而卒。由此看来,宋代莆郡知军任期之短,固然与个人及其家庭变故有关,但亦暴露任用制度及执行上的敝端。个别官员如詹时升,大观四年(1110)以承议郎来任兴化军通判,任职四年,秩满回朝。政和七年又以朝奉大夫出任知军,在职三年,先后共八个年头。是个特例。
    明代兴化知府的任期,一般为四年,较宋代较为稳定。尤其明宣宗、英宗朝以后,多名知府连续任职五年以上。余灵于宣德十年(1435)来知,至正统七年(1442)卒于任上,任职达八年之久。天顺元年(1457)来知的给事中潘本愚(广东博罗人),成化二十年(1484)来知的丁镛(字凤仪),任职均达七年。
    岳正任兴化知府五年,笑视非议,连续兴建一批惠及民生的桥梁、水利设施,仅路桥达九座。因触犯豪绅利益,被毁谤而提前致仕。五年政绩,泽披民生五百年!
    官员的作为,固然同任期有关,亦不可拘泥于时日之短长。南宋末年,莆田人、参知政事陈文龙(字德刚),受命为兴化军知军,死守孤城,坚持抗元斗争。因叛将出卖被捕,守节拒降,以身报国。文龙叔父陈瓒(字瑟玉),时为兴化军通判,曰:“吾侄不负国,吾当不负吾侄!”即募集义兵,收复兴化城,受命以通判权知军职。元兵破城后,陈瓒率众巷战,杀敌千余人,终寡不敌众,壮烈殉国。陈氏叔侄二雄,受命于国难之际,出任兴化知军,坚守汉民族气节,舍身报国。其任期虽短,却将一生报国之志表现得淋漓尽致,不愧为莆郡太守的一面旗帜。
    三曰:去向有别。
    莆郡太守离任后的去向,除罢职、致仕及病故外,主要有三条:一是归朝回任;二是提拔路官。宋代多名擢任本路诸司的相应职位,如漕司(即转运使司,掌一路财赋与转运,兼官吏监察)之转运判官,仓司(即提举常平司,掌赈灾与专卖事务)之茶、盐公事、市舶,宪司(即提点刑狱司,掌司法、监察事务)之提点刑狱公事等;三是移政他地。如宋陈龙辅为避亲政知袁州(今江西宜春),江常移知建州(今福建建瓯),林栗、陈    分别改知、移知剑州(今福建南平)等。
    南宋杨栋与陈    等人,是莆郡太守中,少数进入朝廷权力中枢者。杨栋(字元极,眉州青城﹝今属四川)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第二名。淳 二年(1242)以枢密院编修官来知。任职仅一年,迁福建提点刑狱,寻加直秘阁兼权知福州,兼本路安抚使。职务更动涉繁,屡起屡罢,历任太子詹事、工部侍郎、国子祭酒、礼部尚书、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参知政事等职。宝庆三年(1227)来知的陈 (字子华,福州侯官人),开禧元年(1205)进士。不数日即改知剑州,因捕盗有功连连擢升,历任江西安抚使、工部侍郎、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二人都是宰相级的。浙江鄞县(今属宁波市)陈恭,字孟起,以举人出任兴化府通判,后升工部郎中,超拜大理寺少卿。正统,景泰间为工部尚书。亦是一位幸运者。
     有趣的是,南宋崇安人刘子 (字彦仲),学者出身,以父荫补官,于高宗建炎四年(1130)任兴化军通判。为政务存大体,诚心爱心,劝民兴行。以“不堪吏责”,辞归武夷山。明代处州景宁县(今浙江云和)人潘琴(字舜弦),于成化八年(1472)出知兴化府。为人有志学古,端方静定,笃于自信,视个人去留进退平静轻淡。入觐时,自动陈述体致之事。
    四曰:学行可尚
    莆郡太守,多数为进士出身。南宋知军陈文龙,为状元,明知府岳正为探花,宋知军杨栋为榜眼。不少人博学知书,嗜学好修,学养较为深厚。宋知军廖刚,以进士起家,与著名学者杨时相友善,学术醇正。宋通判刘子 ,学问深博,学者称屏山先生。朱熹入门时,授朱熹以入道之诀。宋知军杨栋,离任后得以大用,同其深厚学养分不开。其为学本于周(敦颐)程(颐)理学,负海内重望。杨栋回朝后,尝进对,理宗曰:“止是正心修身之说乎?”杨栋对曰:“臣所学三十年,止此一说。用之事亲、取友、治凋郡(衰落之地)、察冤狱,至为简易”。
    “文章可以润身,政事足以及物”。(欧阳修语)莆郡太守的学行素养,对其治政产生深刻影响。太守们执政中所表现的忠君报国、诚心爱民、清正廉洁等品德,无不是儒家所倡导的“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政治思想。这不仅是一种学说,而且是古中原地区的文化传统与习俗,历代士族精英的政治信念与人生哲学。
    五曰:政风特色。
    莆郡太守,人才英英,性格各异,如廖刚之至诚,李椿(字崇义)之仁恕,钟离松之谦退,潘  (字德    )之强健,王弼(字延宾)之果断,乌石孙泽(字润甫)之刚毅,周宗    (字景琰)之倜傥,潘琴之端方,孙   之质直,姚康朝之平易,吴炎之清介,等等。虽在治政风格上表现有所差异,但在把握政务的价值取向上,则趋于一致。共同特点是,至诚守信,仁爱牧民,重视教化,清廉公正。容另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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