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岁月
清操之士陈迁
【发布日期:2012-02-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吴春永】
    陈迁高曾祖父陈力,幼年丧失父母。元代中期从莆田陈山徙居枫亭霞街,后购置房产于槐树百余株,枝繁叶茂,故曰“槐林巷”。其巷通往黄石等处必经之道,俗呼“黄石巷”,亦叫后巷。
    曾祖父陈汝义,别号槐林先生,祖父陈彦麟,父亲陈亨,字德通。
    陈迁于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生在仙邑唐安乡连江里霞街(今枫亭霞街)槐林巷。字汉崇,号倦飞,自幼聪颖敏悟,就读于塔斗山会心书院,能过目成诵,出口成章。一天课余,他登螺峰塔时,情不自禁地咏诗:“登是螺峰塔,浑如上九天。八闽恒在足, 四岳岂齐肩。海跃龙鱼浪,山含虎豹烟。读酣闲览眺。景仰志前贤。”塾师观其才华,备加赞赏,因而闻名乡里,父母器重于他。
    陈迁弱冠之年,明景泰四年(1453年),考中举人。时南市坪程员外欲觅快媚,邀迁至家,以花鸟扇头为题试其才。陈迁遂挥毫疾书:“双鸟枝花不着尘,花无香味鸟无声,任君舒卷任君看,花不凋零鸟不惊。”员外观他满腹经纶,赞叹不已,将女儿许配与他。
    陈迁二十年华,读书燕邸,方苦读之际,恍闻“有读参议,不读亦参议。”翌年选取入京应试资格,名落孙山,有人讥笑他华而不实,难成大器,而他却不以为然,反而以“大器晚成”自励。
    次年中秋佳节,陈迁约同几位学友赋游九鲤湖,夜宿九仙祠。他先行赏月,然后再行祈梦问卜前程。当他在湖光亭下赏月听泉,被阵阵沉香熏得飘然迷忽,朦胧间,见得一老翁来到他跟前作揖笑问:“客官为何不随缘入殿祈梦问津功名?”这时陈迁似戏似吟地答道:“人来寻仙问名利,我来寻仙看山水。行藏机柄总自由,何劳尔仙报藏否!青山靡靡水冷冷,一尘不动梦魂清。世间万事皆镜照,尔仙不灵我自灵。好山好水天下绝,自与人间风韵别。眼前何物更怡情,水底天心两轮月。”老翁听言不悦道:“如此而已陈迁,憨痴书生,死读不仕,不为枉生。”瞬间老翁不见了。陈迁醒来,方知是南柯一梦,梦中情景,记忆犹新。他乘明月清辉,在仙堂壁上写下他那首自鸣得意的梦中答仙诗。
    陈迁又历经六度春秋,两番北上应试,皆不能如愿以偿。直到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而立之年的陈迁,入京参加殿试。瞬时挥洒千言,心中好不得意,见交卷为时尚早,投笔屈膝,闭目养神,不觉入睡,待到收卷时方惊醒,可是策卷上墨迹已被口涎洇湿一角。宗师是当朝宰相李贤,观其卷,阅其文,赏其论。惊叹奇才,拟取为状元。不料皇上复阅时,嫌其卷面不洁与状元之清贵不相符应,把试卷丢弃一旁不予录取。幸亏李宰相爱才,反复奏请,才将陈迁屈置二甲进士第六名。
    陈迁初授南京户部主事,后升员外郎中,擢用江西布政司参议。他秉正持法,严峻不私,淡泊名利,清廉勤政,义无反顾地参与弹劾当时江西王府骄行跋扈,随意抓捕百姓送地方官究治造成狱滥,他感叹道:“地寒出蜇,江寒鱼潜。”
    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五月初五日,陈迁父丁忧,适逢与圣旨送达同到,升任为户部尚书,令他赴任。这时陈迁思绪万千,父逝与圣旨颁宣同时辰,是吉凶冲克,在君主制度下水火不相容的,如若就职要犯欺君之罪,如果谎报父故时辰上任,非君子也。于是弃官职,在家闲居30余年,不进县城。
    陈迁在家以园圃蔬果为乐,著书立说。时与莆田理学名臣黄仲昭赏菊诗:“世人无不爱春花,不识秋花色更佳,白发金樽相对饮,蔼然一色映乌纱。”并与郑纪诗:“曾有同林约,如何许久违,料应多食葚,今已醉意归。”后与郑东园(郑纪)等人,在枫亭组织了仙游县历史上第一个文学社——耆乐社,并结为文坛挚友。文学创作很有成就,著有诗文《文策府》,重修《仙溪志》,其《乡俗论》一文,见解精辟,笔锋锐利,并开移风易俗之先河。
    陈迁乐善好施,泽及枫江,为民办了许多公益事业。府提学佥事彦任常题其读书之所曰:“‘倦飞馆’,迁性廉虚能忍。犯而不较,既贵量益宏,人以为安且成也。”他一生清介自持,无私人积蓄,不能盖府第,而尽力修祠堂桥梁。倡建“爱民祠”,以祭祀知县王彝。倡修会心书院,集英、清泽、锦岭、来惠、溪海会流亭和摘斗亭等。
    陈迁卒于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享年84岁,墓葬锦岭员山,郡人周瑛撰写墓志铭,并书神道碑。清雍正十年(1732年)十月,枫亭夜雨成灾,枫溪民居漂没过半,唯陈迁住宅祠宇和林兰友祠堂安然无事,仙邑知县史正治为陈迁家居赠匾额“福缘善庆”四个大字,以褒扬其德。20世纪40年代中期,时任国民党闽浙监察使陈肇英来枫亭视察时,前往陈迁祠堂拜祖。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