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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水还应接鄞水
【发布日期:2012-11-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劲松】
    宋人龚茂良《题木兰陂》诗云:“木兰春涨与江通,日日江头送晚风。此水还应接鄞水,为谁流下海门东?”在这里,龚茂良把木兰陂的创建和王安石当年治浙江省鄞水的实践有机地联系了起来,增添了许多诗意。
    王安石是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初开始知鄞县。据《东都事略》卷79《王安石传》记载:“安石好读书,三日一治县事。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兴学校,严保伍,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安石恬退,不次进用,可以激奔竟之风。”在这里,激奔竟之风即扭转追求高官厚禄之风。在这方面,王安石做得特别突出。他任地方官,那是想方设法为老百姓做好事,认真落实庆历新政(1043-1045年),却不想高官厚禄。由于勤奋好学,严于律己,王安石德才兼备,大智大勇。宋神宗时,王安石主持变法,继续把宋朝中期改革推向深入,列宁称之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范仲淹十大政六曰厚农桑,重视农业、手工业,发展生产,以纠正“国家不务农桑,粟帛常贵”现状。范仲淹建议朝廷降下诏令,要求各级政府和人民,讲究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并制定一套奖励人民、考核官员的制度长期实行。王安石在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按中央政府要求办事,后来发展为农田水利法;“贷谷予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这一利民政策,后来发展为青苗法。
    七曰修武备,整治军备。范仲淹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用来辅助正规军。这些卫士,“使三时务农,大省给赡之费;一时教战,自可防虞外患”,即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一个季度的时光教练战斗,寓兵于农,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而且京城成功了,以后还可以把这个制度推广到了全国。王安石也在鄞县进行“严保伍”实践,后来发展为保甲法。
    无独有偶。当王安石在鄞县实践农田水利、青苗法、保甲法等时,在朝廷当言官的蔡襄回福建任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庆历新政,他的政绩有奏复五塘、创建泉州万安桥等。据《重刊兴化府志》卷之三十一记载,庆历新政(1043-1045年)以后,蔡襄向宋仁宗递上《奏复五塘剳子》。文中说,“莆田县有陂塘五所,胜寿、西冲、泰和、屯前、东塘,自来积水灌注塘下沿海咸地一千馀顷为田,约八千余家耕种为业。大中祥符(1008-1016)年中,有百姓陈清等陈状,于    芦陂开渠引水,灌注塘下民田,却决去五所陂塘,以地为田,官司妨碍,不与检给。天圣(1023-1031)年中,陈潭知军日,其陈清却与官户形势计会,同共请上件塘内地土,州县徇私曲理,先次给却屯前、泰和、东塘陂塘三所,去水为田,旧日仰塘水灌注之地尽皆焦旱。百姓争讼,州县一向抑迫不与申理。至李余庆知军日,陈清又请胜寿、西冲二塘为田,其时不与检给。宝元(1038-1040)年中汪随政内徇私顺情,一向检给,科率产钱供输赋税”。其结果,“自决去五所陂塘以来,沿海咸地止仰天雨,有种无收,州县多是不与放免税赋,是致人户逃移”。
    上面这些记载告诉我们,在庆历新政以前,莆田县农田水利建设不仅得不到重视,而且连已有的陂塘都遭到破坏。例如胜寿塘,是唐太宗贞观五年(631年)建造的,有好几百年经济效益,但是到宋初时却被废之为田。州县面对民生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民的利益,结果导致许多人家背乡离井,逃移他乡。直至庆历三年秋旱,官府才“放产税例及九分”。
     蔡襄指出:“窃缘旧作陂塘,灌田一千余顷,济活八千余家。及决塘为田以来,收得塘内田一百余顷,丰赡官势户三十余家,又年年雨水不充,放却赋税至多。”这就是说,庆历新政以后,老百姓生活得到关心,雨水不足时,就要减免赋税。8000多户和30多户,孰轻孰重,也就清楚了。所以,通过比较之后,他说:“若以民间利害,即贫困却八千余家,止丰赡得官户得官户三十余家;若以官中租赋,即每年蠲放千顷租赋,只得百顷租赋,其为利害公私灼然。”从中可以看出,过去那些父母官就没有去认真算好这笔账,所以,他们是糊涂官,做成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庆历新政以后,“厚农桑”成了许多人的共识,讲究农田利害,兴修水利,大兴农利,成为了官民的共同行动。蔡襄奏复五塘正是在这样情况下进行的。其后,谁要是坑农民、害农民,那就有人管了!宋仁宗嘉佑中(1056-1063年)兴化知军刘谔创建太平陂也说明了这一点。
    据弘治志卷之五十三记载,太平陂又名太和陂,灌兴教、延寿二里田七百顷。“按古兴化县有    芦溪,其流甚长,谔址石溪流,堰为陂,深二丈,阔二十丈。水色    碧,溪源演迤。乃作圳,引而南注。圳沿山而行,皆用石彻理。遇山壑断处,乃作砥柱,联驾石船而飞渡之其势磬折蛇行二十余里。及入境,乃分为上下二圳。上圳得水七分,以灌兴教、延寿二里高仰田土;下圳得水三分,专灌兴教、吴塘、漏头等处平洋田土。初,陂未作,民赖胜寿塘、太和塘、西冲塘、屯前塘、东塘以资灌溉。祥符中,民陈清等侵占为田。庆历中,蔡襄尝复五塘。及谔太平陂成,而太和塘、东塘、屯前塘竟废为田。熙宁中(1068-1077年)官令分太和田以偿谔之陂作,而籍其余及东塘、屯前塘田。为陂之修防计,设陂首一人,陂干一人,甲头二人,长工二人,各有食田;其长工食直,则取给于陂首。”与此同时,还肯定刘谔的历史功绩,“拨大塘田酬公陂作,立庙于陂侧,至今呼为太和庙,其陂为太和陂云。”
    因为木兰陂是在王安石变法中最终建成的,所以把木兰溪水和鄞水联系起来,进行一番历史回顾,不仅富有诗意,而且还会加深对宋朝中期改革的认识。从庆历新政到王安石变法,莆田县农田水利建设从小到大,日益完善,到了后来,甚至于连宋时福建省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木兰陂最终也被建成了!这些无不称得上是历史的奇迹。从中人们可以清楚看出,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在中国历史上拥有重要的政治地位。所以,龚茂良的诗写得好,富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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