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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无瑕隙可议的刑部尚书
【发布日期:2014-07-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志平】
    林俊(1452—1527)字待用,一作大用,号见素、云庄,今莆田市荔城区人,“九牧林”后裔。他为人刚直敢谏,廉正忠诚,嫉恶如仇,爱才如渴,以礼进退,始终一节,是明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的老臣。
    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林俊考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宪宗时,太监梁芳与淫僧继晓勾结,以房中秘术迷惑宪宗,继晓被尊为法王。宪宗拨内币几十万为他建“大镇国永昌寺”,朝臣敢怒而不敢言。林俊激于义愤,上疏直言“大发内帑并刃造佛寺,填财无益之地。”况且当时西北正在闹大饥荒,民不聊生,他请求宪宗宜拨内帑救济民困。疏稿写成之后,把书吏锁于书房之中誊正,疏稿中每遇到“继晓”或“梁芳”名字的地方,都放空在那里,等誉正完毕,由林俊亲自补写上。书吏大惊,叩头说:“此疏一上,彼此均死,公激于义愤,死或所甘,何累吏也?!”俊说:“死罪吾承,不尔相及。”林俊妻子素知丈夫刚直,不敢说,令仆人密告林俊的挚友侍讲吴希贤为之力劝。林俊说:“吾志已决,不可回也,但事后烦君为传耳。”于是,林俊卖掉所骑的马匹,为家人安置好后事后,迳向通政司投疏。通政使张某看了疏稿之后,感叹说:“君能言人所不能言,吾辈愧之!然雷霆之下,恐未易处,尚再思之。”林俊说:“吾思已三,奚云再也。”毅然置疏于案而去。
    宪宗见疏后大怒,将林俊廷杖,并下诏狱,敕锦衣卫拷讯,准备将他致以死罪。司礼太监怀恩叩头奏说:“杀俊将失百官心,奴才死也不敢奉诏。”宪宗大怒说:“你与俊合谋毁谤我,不然,俊安能知道宫中之事?”顺手举起案头的砚掷向怀恩,怀恩以头接砚,不中,怀恩脱帽解带,伏地号泣说:“奴才不能复事爷爷了。”林俊被下锦衣狱,狱吏欲杖之。林俊说:“俊备员部属,见事有害于国,不得不言。触犯忌讳,罪诚当死,死即死,奚事杖也。”他写了《下狱闻欲加刑》诗:“抱病死将至,临刑命复传。老亲犹有赖,弱息不须怜。臣本比干后,君令虞舜前。尚方未赐死,感激向谁先。”诗中把自己喻为纣王时代的忠臣比干,足见其为人的气节。后来经(南京兵部)尚书王恕上疏营救,林俊才得以免死,被谪贬为姚州判官,后改为南京刑部员外郎,从此林俊直声震都下。最终,梁芳、继晓被处置,寺也没有建了。
    弘治元年(1488),林俊升任云南按察副使,在任期间,他焚淫祠,偿还民众欠赋,修建学宫。在云南四年,勤于抚绥,平反冤狱,黜陟官吏,深得民心。弘治五年(1492年)林俊调往湖广任职,弘治九年(1496年)称疾还归故里莆田。弘治十三年(1500年)林俊起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兼督操江,当时江防废弛,林俊就悉心经划,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终使江防面貌大为改观。弘治十四年(1501),山西发生地震、水灾,林俊上疏皇帝“求罢斋醮,减织造,汰冗官,止兴建,省供用,节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由于得不到皇帝的采纳,被改任江西巡抚。林俊在江西任上,兴建义仓、义学、义土冢,庶政为之一新。正德四年(1509年),改任湖广、四川巡抚,“当时各地军兴,宦官常私托子弟寄名兵籍,以首功请升赏,俊拒绝一切请托。”林俊在四川为官期间因清正廉洁,政绩显赫,深受百姓的爱戴,当地百姓为他建了祠,立了石像,并在摩崖上为他刻诗碑,石像和摩崖诗碑至今还在重庆的大足县留存着。
    嘉靖元年(1522年),重新起用林俊为工部尚书,不久改任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林俊上疏要“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等,然而大多数得不到皇帝的采纳,心灰意冷的林俊遂上疏请求辞官,总共八上其疏,才于次年得准辞官回故里。嘉靖六年(1527),林俊在家中去世,享年七十六。林俊生性简俭,廉洁自守,直言敢谏。史载:“数十年来,大臣以礼进退,无瑕隙可议者,林俊一人而已。”隆庆初,赠少师,谥贞肃。
    林俊着有《林见素文集》二十八卷,被收入《四库全书》。他的文章体裁不一,大都奇崛博奥,不沿袭台阁之派;诗歌大多学山谷、后山(即北宋江西诗派代表人物黄庭坚、陈师道)二家,颇为清新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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