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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正:三年任知府 九座利民桥
【发布日期:2015-03-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三年任知府,九座利民桥”,也作“岳正三年为官建九桥”、“三年知府九座桥”,这典故源自兴化民间传说,主要是称颂岳正来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高风亮节。为官不管是本地人或外地人,只要是清官、为民谋利,莆仙人民心中是不会忘记的。
  岳正(1420—1474),字季方,自号蒙泉,人称蒙泉先生,今北京通县人。明英宗正统十三年(1448),岳正考中进士,名列第三,为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升文渊阁学士。其官居要职,惠政图治,参与重大事件决策。
  当时石亨、曹吉祥两巨贪擅权、狼狈为奸,岳正因敢针砭时弊,直言不讳,结果触怒了权奸石、曹,被诬为“卖直谤讪”。英宗昏帝固执,偏听偏信,谪他为广西钦州同知。尽管仕途坎坷,但岳正仍竭心尽力为当地百姓办益事,却又被以“夺公主田”之罪,改谪贬到甘肃肃州戍边。在河西走廊,他仍尽忠报国,卖力协助当局巩固边防。英宗听说他在戍所表现出色,曾对人言:“岳正倒好,只是大胆”。后石、曹事发,两者皆被斩首,罪有应得,受到恶报。岳正才得以从祖国西北戍所回京。成化元年(1465),明宪宗皇帝即位,岳正得到平反,官复原职。当年,他年方44岁,被任为兴化知府。
  从北京到兴化,千里迢迢,但他不顾千里跋涉之劳,一到莆田,就深入民间,勤政廉政,针对实际,锐意革新。他先后为民兴办多件实事,如坚决缩减公私浮费,缓解财政困境;重视农耕,扩大生产;制止淫祠,移风易俗,减轻百姓负担;兴修水利,开沟引水,灌溉南北洋平原;重视教育,重建涵江书院和黄石水南书院等┉┉。经其殚精竭虑、身体力行努力,兴化经济有了明显发展。据史志载:岳正在莆三年,“不入一钱也”,至其去任,兴化府预备仓积谷数万石,已是“凶荒有备,民始德之”。
  俗云“要致富,先修路”。岳知府来莆抓修路、造桥的功绩,特别受到民间称颂。由于兴化平原,地处木兰溪下游,这里溪道纵横,河沟密布,有“九十九沟”之称,直接影响千村万落的生产、生活。岳正经周密调查研究,雷厉风行紧锣密鼓地抓了兴建和重建九处路桥:
  兴建新度岳公桥,该处是府城通往沿海的必经之道,沟渠通水又是南北洋平原的大动脉,岳知府想群众之所想,及时抓了沟渠疏扩和桥梁建造。为了纪念岳知府这建桥之功,邑人探花林文撰写桥记,世人以“岳公”为桥名和村名,直传至今。可见民间口碑之好,评价之高。
  重建江口桥,该桥地处福清和莆田交界的入海处,为福州至泉州的官道要冲。由于溪洪无情,该桥常修常坏,天顺二年,桥又遭洪毁,临界两县互相推诿,致使南北交通中断二年。岳正了解情况后,果断决定重建,终于成化二年修复,他还亲自撰写了《重修江口桥记》于碑。
  除上二桥,他先后还主持建有新度后陈桥、西天尾铁沙桥、港利涵口桥(白马桥)、华亭郊溪桥、荔浦西桥、秀屿桥(铁锁桥)、新度通津桥,计新建和重建有九座桥。
  岳正来兴化任职,虽仅三年,但其时他年富力强,办事公道,果断有魄力,所以办事效率很高。但路有不平,在开浚小西湖时,他却受到挫折。因该湖址处在城内,触犯了当地豪绅切身利益,被以破坏府城风水为名,谤其财谷出纳容有所私,上诉至京。
  当时,莆阳因受倭患危害,文教事业也遭破坏,科甲滑坡。有些豪绅就借题发挥,编造奇谈怪论,嫁祸于岳正。实际是他们自身的利益受冲击,却借口岳正开发小西湖损坏兴化风水,才致科甲下滑,进行栽赃、陷害。其时在京为官的邑人彭韶尚书虽替他讲了公道话,但仍落个“免职候戡”的处理。
  成化三年,岳正被逼只好离莆。正是“春雨无私,来衙先拜清风二字;青筠有节,出府再留正气一身”。不久,他便辞官返乡。回家后一直过着窘困生活,被称为“身后家计萧然,滨(濒)于贫困”。成化十年,他在凄风苦雨中病逝于故里。
  古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但岳正却是“三年任知府,九座利民桥”、“三年岳知府,家计何萧疏”,形成鲜明对比。
  岳正逝前一年,兴化人民念念不忘他,已于城内小西湖旁立祠纪念,匾额榜称其“名德殊勋”,说明“还是人民最公道”!但其瞑目之前自己并未获悉,可谓悲哉!
  岳知府一生才华横溢、能诗善画,人称其“文章诗词,才气飘逸”,着有《类博》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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