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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御史 两袖清风
——清末莆阳廉吏江春霖
【发布日期:2015-04-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祖泉】
清末御史谏官中,以正直不阿、敢忤巨奸而着称的莆阳江春霖与广西赵炳麟、(湘潭)赵启霖,合称“台谏三霖”。
  江春霖(1855—1918年),字仲默,号杏村,晚号梅阳山人,兴化府莆田梅阳(今属莆田市涵江区)人。“自少刻苦,尚志节,粗衣恶食,至为朝官而不改”。
  他出生于晚清乱世,从小目睹列强横行、朝廷昏庸、官贪吏横、贿赂公行、民不聊生等黑暗现实。故少时立下匡时救弊之宏志,他在《言志对》一文中,采用主客问答的形式,来阐明自己的志向。客人问:“其志何在?”他答以“内则谏官,外则县令”。客人又问,为什么不想当宰相、翰林、六部、九卿一类的官,“何必谏官?”他答道:“独谏官于庶政之得失,万民之休戚,社稷之安危,职官之能否……皆得形于奏牍……谏官知无不言,官职虽卑,任同宰相……吾儒志在天下,不为谏官,将安为?”为什么也想当县令呢?他毅然回答:“县令为民父母,不得其人,民受其殃……窃谓国势之盛衰,系乎民心之向背,民心之向背,视乎县令之贤否……仆之愿为县令,为民即为国,为一方亦即为天下也。”客人闻斯言,喟然叹曰:“居官者皆存此志,天下安往而不治哉!”江春霖入仕前已经如此明白为官之道,入仕后始终践行自己的诺言,坚持忠国惠民的原则,嫉恶如仇,铁骨铮铮,舍生取义,为民请命,成为受人敬仰的百姓代言人。
  光绪二十年(1894年),江春霖登三甲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历充武英殿纂修、国史馆协修、撰文处行走。光绪三十年(1904年)考取御史第一,补江南道监察御史,旋掌新疆道,历署辽沈、河南、四川诸道监察御史。作为言官,肩负着监督朝政和吏治的重责,江春霖任谏官五六年间,弹章数十本,劾及亲贵、权臣、疆吏等。从庆亲王奕匡父子,至军机大臣、尚书、侍郎、总督、巡抚,直至都御史(监察御史的顶头上司),被指名道姓的达15人之多。揭发他们结党营私、卖国求荣,执政不公、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奢侈荒淫等滔天罪行,均言人之所不敢言,义正词严,声震朝野。
  春霖初任御史,即劾监察院都御史陆宝忠“冒烟禁不宜长御史台”,在参本中直接指出抽鸦片烟的人不适宜任台长。他先向本衙门首长开刀,其刚直不阿,实可表率群伦。
  时庆亲王奕匡父子把持朝政,卖官纳贿,树党营私。御史赵启霖首揭其奸,于光绪二十三年(1907年)4月专折奏劾直隶道员段芝贵以“歌妓”杨翠喜献给奕匡长子载振为寿礼(实是纳妾),因得署理黑龙江巡抚。这就是轰动全国的“杨翠喜案”,结果赵启霖被诬言事不实而革职。江御史对此忍无可忍,连上两疏,载振不得不将翠喜“赠”给兵部候补郎中王益孙,索价3500两银子。江御史又上奏要求按律惩处他们,以伸国法,最后迫使载振具疏辞职。
  江春霖还不畏权势,多次上奏弹劾庆亲王奕匡父子和洵、涛二郡王的贪赃枉法,卖官鬻爵等等。特别是他果敢地指出奕匡“老奸窃位,多引匪人”(指袁世凯等)。袁世凯因戊戌(1898年)告密之功,备受宠信,与奕匡父子互相勾结,权倾朝野,专横拔扈,不可一世,无人敢撄其锋。惟江御史与之针锋相对,在袁世凯祝寿(50岁生日)后的第19天,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初九日,专折严劾袁世凯“权势太重,请加裁抑”。疏中列举其十二条罪状:交通亲贵、把持台谏、引进私属、纠结疆臣、遥执兵柄、阴收士心、归过圣朝、潜市外国、僭滥军赏、破坏选法、骤贵骄子、远庇同宗。指出其危害是“臣之有作威作福,其害于尔家,凶于尔国”。这是历史上最早的一篇讨袁檄文。江御史以大无畏的精神,敢于批龙鳞、捋虎须,故有“直声震天下”之誉。时人评他“清御史第一人”实不为过。春霖自己则严于律己,不为名,不为利,“生平不二色”。
  从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二年(1906—1910年),江御史在短短的几年间,所上的重要奏疏和奏片,数达六七十件之多,平均每月就有一件,且件件与国计民生有关,忧国忧民之心溢于言表。但历来敢于直言而廉洁奉公的人是不会被重用的。江春霖终因屡劾亲贵、权臣、疆吏,触怒了朝廷,而被罢免御史之职。因他“平日戆直,尚无劣迹”。所以,谕旨责其“回原衙门行走,以示薄惩”。
  江御史遭受放逐,一时群情激愤,舆论哗然。全御史台除涂国盛一人外,其余53人联名奏请朝廷力争其收回成命,让江春霖继续留任效用,以尽其职,但无结果。此时,春霖深“知时事不可为矣!遂告归养”,即辞官回故里养母。但他忧国忧民之心不已,相传他出京前,有感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兵部员外郎杨继盛,因疏劾奸相严嵩,竟遭弃市之往事,乃在杨椒山(继盛)祠题一对楹联:“两疏流传,枷锁当年称义士;一官归去,锦衣此日愧先生。”春霖以自己能安然出京,比不上杀身成仁的杨椒山,感到心中有愧。
  出京之日,他行李萧然,除朝衣外,只有旧衣几件,旧书数部而已,别无他物。正如他作《由都察院还词馆乞归养亲留别都中知己》诗中所言:“一别家山又九年,俸余只剩买书钱。”他五任御史,而薪俸之余,只够买书的钱,其廉洁可知。全御史台同僚素知其贫,大家凑上2000两银子,作为给他送行的赆仪,以示临别之敬意。春霖却婉辞不受,并作《辞同台馈赆》诗以谢。诗曰:“同僚款洽别应难,盛饯躬逢况长官。归去已无三尺献,兴来且尽一杯欢。也知在宋金为赆,尚记过曹璧返盘。闽海舟车今已便,还乡莫作远行看。”临走之时,京师政、学、商界知名人士聚会湖广会馆欢送,到会者数以万计,送行者倾城而出,不管男女老少,争以一睹风采为荣。都中人士送行诗文不下千首,近代着名小说翻译家林纾(林琴南)也画《梅阳归隐图》,并作序赠给他。
  宣统三年(1911年)3月初,春霖南下返乡途经上海,各公团(14个团体)在张园、安垲等处开欢迎会,参加者达5000余人,盛况为晚清所罕见。回到莆田时,县城人士隆重聚会于兴化府学明伦堂,欢迎江御史入城,与会者逾万人。时有乡人感叹道:“自黄未轩(仲昭)拜杖归里,莆人在此地开会欢迎之后,将及三百年,于今得再见之。”足以代表真正的民意。
  一个四品御史竟受到如此规格的欢迎礼遇,实属难得,的确发人深思。诚然,封建时代的读书人,一般走的是由士入仕的道路。有的人是躲在封建政权的羽翼下,玩弄权术,媚上欺下,求得自身的荣华富贵。然而,江御史却像黑夜长空中一颗耀眼的星星,他凭着自己的远见卓识,利用言官的有利地位,针砭时弊,刺贪刺虐。其奏折笔锋犀利,入木三分,表现出封建时代正直廉洁官员的骨气和豪气。
  关于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为人为官,时人胡思敬的《退庐全集》是这样记载的:“(他)妇死不再娶。僦居宣武城南,出无车,每上封事,夜半挟衣冠,雇东洋车入宿朝房,虽大风雪如是。邮传部尚书陈璧,亦福建人,贪而鄙,甚畏言路。欲为春霖置妾,固辞;又赠以骡车,亦不受。平时外官循俗例,所馈冰炭别敬,悉谢绝之,而微行蹩躠如故也。”
  江御史在朝居要职多年,却能洁身自守如此,在梅阳村的老家,一不置田产,二不盖新屋,三不养奴婢,不改当年穷书生本色。正如他在《水仙》诗中所云:“雪貌冰姿冷不禁,早将白水自明心。任教移向金盆里,半点尘埃未许侵。”
  同时,春霖还谆谆教诲家中子侄要勤俭持家。如,他给其四子莚的信中云:“……且汝谓人情由奢返俭难,言之是也。为问到贫无所措时,能不俭耶?能更奢耶?……祖母年已八旬,在家止穿旧衣,日用极为粗淡。余近常与工人同食,所异者止一粝饭一壶浆而已,衣则补破遮寒即休,并未服一新鲜,汝岂未之知乎?”
  又如,谕莚儿:“目连普度,在新学家已笑为迷信……且吾乡书院数十年不能完功;……三房祠堂,今虽小修,未复旧观;……建一小学,常费无所出……且不作闹热,人犹不知虚实;一闻闹热,则外客必多。见吾诸事荒废,而于闹热一事,独不惜重费。……余意万不宜为此,倘必不听余言,则汝辈好自为之。”
  还有书谕莚儿、艺儿、菼侄、莅侄:“吾店内主夥不时有嫖赌事,并有公然开列烟盘者,闻之不胜骇异……汝曹长者未及三十,少者才二十余,睡未必迟,起未必早,衣则欲美,食则欲好,既已弃儒而商。又欲舍商而习嫖赌饮。”“三者皆所当戒,无轻重,无先后,而戒瘾尤为当今急务”。
  春霖家居后,因他一向廉洁奉公,身边并无积蓄,故自奉俭朴,安于农村生活。他早上喝些米汤后,就以园艺自娱,种梅数百株,移植枇杷100多株,以其所得作为零用之资。他在园门上题写一副对联云:“小园似庾子山,栽花犹幸多余地;当世无曹孟德,种菜何须更闭门。”
  春霖对家乡公益事业,往往亲董其事,力促其成。对施工的财物,不仅“不以丝粟自肥”,一切归为公用,而且自己捐款资助。如“修筑江口九里洋水渠、镇前海堤及梧塘沟尾堤(今涵江韩坝),募建哆头陡门、南埕海堤及林尾、唐安、深港潭井、鸡笼山、半洋、陈墩、霞坂、双霞溪各处石桥,皆底于成”。其中韩坝水利工程为民众命脉所系,7万亩良田受益,群众至今称颂其德。此外,为便利南北交通,他还募建萩芦溪大桥,如今桥上有座“御史亭”,就是群众为纪念他而建的。
  民国三年(1914年),窃踞大总统职位的袁世凯,为收买民心,以江春霖修韩坝水利工程有功,特授予一枚四等嘉禾勋章。这时春霖已留起头发作道士装,闻后笑而曰:“道人不需此也!”
  民国七年(1918年)正月,江御史病逝于梅阳故里,年六十四,着有《奏议》二卷、《文集》四卷、《诗集》一卷。噩耗传出,北京、上海、福州、厦门、台湾、莆田等地纷纷隆重公祭。全国各地发来祭文、挽诗、挽联不计其数,由于种种原因,多已散失。现仅收入《江春霖集》中的有祭文5篇、挽诗6首、挽联44对。末代皇帝溥仪闻知,深为悼惜,委派帝师陈宝琛送来挽联:“七上弹章,惟有故臣悲故国;十年归养,那堪贤母哭贤儿!”足见其影响之深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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