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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靖:勤政廉洁、勇于改革的“循吏”
【发布日期:2016-03-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志平】
陈靖(948-1025),生于五代后汉乾桔元年,荔城区人。他从小敏而好学,颇通古今,秉性慈孝,任事无私而好为惠。被推为宋代三百年间,少有的十二名“循吏”之一。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因平乱有功被授阳翟县主簿。端拱元年(988)九月,契丹犯边,攻克涿州,北宋政府的军队多次处于不利。陈靖向朝廷上奏五策:明令赏罚;安抚士众;持重示弱,等待机会举兵;允许将帅自找谋士幕僚;而将帅能够专制境外。宋太宗被他的才华所吸引,改任为将作监丞,不久,又任命为御史台推勘官。
  宋太宗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农事,诏令有司议行均田法。淳化二年(991),陈靖进《上太宗聚人议》,这是一篇畅论治国之道的奏议。陈靖在奏议指出:“法很难突然推行。应该先命大臣或三司使担任租庸使,或兼任屯田制置使,仍诏令三司判官选用通晓民事的二个人担任副官。东京、西京两地相隔千里,检查荒地及逃民田产籍之为官府所有,招募耕作,赏赐耕田的人房屋、耕牛、耙犁农具、粮食种籽,不足的则给以库钱。别其租课为十分,责令州县地方官劝课农桑,给印纸写在上面。划分高低等级为三等:凡县管垦田,一年得租课三分,二岁六分,三岁九分,为下等;一年四分,二年七分,三年达到十分,为中等;一年五分,没有三年达到十分的,为上等。其最上一等者,守令、副官免选或超额发给奖资;最下一等者,就增选又降低奖资。每州通以各个县田为十分,看其高低等级予以赏罚。等数年以后,全部罢除官府屯田,全部分给民众收取田赋,然后按照人口授给土地,丈量土地,平均赋税,大致按井田之制,以此为授田原则,颁行四方,不过如此罢了。”这个奏策合乎宋太宗的心意,于是,特意召见陈靖,并赏赐他吃饭。不久,诏令陈靖出任婺州知州,又迁升为尚书刑部员外郎。
  宋真宗即位以后,陈靖又论列从前所论劝农事,说:“国家在西北防御戎敌,而仰食于东南的供给,东南食不足,则会延误国家的大计。请在京东、京西及河北各州大行劝农的办法,以此来作为评价州县官吏的好坏等级,每年可节省江浙、两淮的漕粮百余万石。陈靖奏议,针对宋初历经长期战乱后,地荒民逸、政令不力,提出厚农薄赋、奖民安土、劝人复本之策,不仅利于恢复经济,安定社会,增加国家财赋,亦利于官员绩效考课。这是一个着眼全局、利国利民的政治设计,显示其深见远略,与体念朝廷之忠心。
  淳化三年(992)三月,陈靖针对科举制度的缺陷,提出“糊名考校”的创议。当时,宋初科试取士,一改唐时由主考官决定取舍做法,而由皇帝亲自复试,决定名次等第。但主要以完卷先后排名,先进卷者擢为上第。由此,士人争习浮华,崇尚敏速,以至有的“一刻(作)数诗”,有““一日(作)十赋”,以快取胜。针对这种缺陷,陈靖上疏奏请,实行糊名考校办法,以革其弊。即“请以文付考官,第甲乙;俟唱名,或果知名士,即置上科。”就是先由编排官糊去卷首乡贯状,以字号排序,待主考官考定等第后,取乡贯状字号相合者,品第其姓名、差次,连同试卷上报皇帝决定名次,“临轩唱名”。宋太宗采纳了陈靖的建议,付诸实施。陈靖奏请的糊名考校,成为中国科举制度史上一大改革创新。
  宋咸平三年(1000)之后,陈靖先后历任度支判官、京畿均田使、河南转运使,京西、京东转运使,知泉、苏、越三州等职。任上,他勤政廉洁,访求民生疾苦,劝农养民。咸平五年(1002),屯田员外郎知宣州盛梁面对本州巨量荒田与秋夏正税全亏的严峻现实,上书宋真宗,认为陈靖在先朝所陈农事,“观其举措,颇识深浅”,乞请授陈靖劝农使。宋真宗降敕陈靖与其讨理商量。陈靖奉旨奏云:“臣窃以民惟邦本,食乃民天,童子妇人皆知此理。今盛梁所陈农事,颇合臣之素心。实王化之大端,圣朝之急务。”指出:“江南农田,久失制度,公私弊病,根抵滋深。今朝廷若欲铲除,必须明行检责。”指斥朝廷因循守旧、顾虑劳忧行为,警告:“倘若或睹深弊而不除,忽后患而不虑,唯务姑息,尚或推延,臣恐民之蓄奸惯便于此日,国家行事沮棍于他时。”陈靖此论,实际亦是对自太宗以来自己历次直陈劝农之策受阻的回应。
  宋天禧元年(1017),陈靖以兵部郎中、直史馆知越州兼两浙东路安抚使,累迁太常少卿,进太仆卿。后又以集贤院学士知建州,移知泉州。乾兴元年(1022),陈靖以秘书监致仕家居。天圣三年(1025),进颍川郡开国伯。是年卒,享年七十八。
  陈靖平生多建树、筹划,而对于农事尤为详悉,曾取淳化、咸平年间以来所奏陈的表文谏章,编辑《劝农奏议》三十卷,又着《经国集》十卷。其中不少奏议,被后人冠以“名臣奏议”传播今世,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献,足证其价值所在。明代邑人史家周瑛作《陈靖传》,盛赞“其于农事可谓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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