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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县建置时间之谜(下)
【发布日期:2016-04-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阮其山】

  编者按:在莆田历史文化中,由于古代史籍记载欠缺等因,一些历史人物与事件不甚明晰,致使后人为探求真相而聚讼纷纭;一些历史传说,在民间广为流传,但对其人其事缺乏必要的论证,往往似有而无,似是而非,令人不明真相,无所适从;一些历史问题,虽有定论,若加探究,仍感证据不够充分,而将信将疑。统谓之“历史文化之谜”。本报将陆续筛选莆田历史文化上的一些有争议的重要课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辨析问题焦点,疏理论据,补充有关史料,进一步加以考证,以飨读者。

 

      据此,我们肯定《元和郡县图志》,对莆田县建置记载的重要史料价值。同时亦明白明史家周瑛认定陈光大二年莆田置县的历史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元和郡县图志》对莆田置县的记载,并未沿袭唐初成书的《隋书·地理志》的成说,而是另立新说。对于莆田县的沿革(包括建置、省并和置)的记载,明晰而连贯,具有完整性。因其文字精炼,致后人不得其详。但从其人的地位、学识,及其修志的过程与成果看,所载必有所据。这正是历代史家着述,所必须遵循的第一法则。
  然而,《元和郡县图志》对莆田县建置沿革的标新立异之说,并未获得后世史家的一致认同。宋明清的多数史家仍然沿袭《隋书·地理志》的开皇九年始置莆田县之说;对“复置”莆田县,则沿用旧、新《唐书·地理志》武德五年之说。反映诸家史志对《元和郡县图志》之说的某种疑虑。
  余几番研读该志,既肯定其“陈废帝分置莆田县”的记载,对探究莆田县历史沿革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同时对所载“隋开皇十年省,武德六年复置”事件,仍有疑惑。一是,按顾着《读史方舆纪要》所载,隋开皇十年正是建置莆田县之年,《元和志》却书为“省”即省并、裁省之时。同一年份,一置一废,截然不同;二是所载“复置”为武德六年,而旧、新唐书及明清史志,均为武德五年,亦有一年之差。《元和志》谓“陈废帝分置莆田县,隋开皇十年省”,即置县22年后裁省,与《隋书·地理志》平陈之年,“又置莆田县,寻废入焉”的记载不能吻合。“寻”意“不久”,毕竟与22年之后相差甚大。
  有学者授引清乾隆廖必琦《莆田县志》与《莆田玉湖陈氏家乘》,关于陈迈任莆田令的记载,质疑隋开皇九年置莆田县后“寻废”的记载。
  由上可见,古代史籍对莆田置县的记载,可谓异说并立,不尽一致。理当各有所据,无奈由于史料孤立,缺少旁证,孰是孰非,实难一言定论。
  梳理史籍的记载,莆田建置有以下几次:
  ——陈光大二年(568年),分南安地置莆田县。寻废,入南安;(《元和志》、《弘治府志》);
  ——隋开皇九年(589年),置莆田县,寻废入南安县(《隋书·地理志》、《通志》、《八闽通志》,清《大清一统志》、《福建通志》,及多部《莆田县志》;
  ——隋开皇十年(590年),置莆田县,隋大业初(605年)废入南安县(《读史方舆纪要》);
  ——隋开皇十年省并(《元和志》);
  ——唐武德五年(622年)复置莆田县(诸家史志共识,有大业九年〔613年〕莆田令郑押石记见证。《元和志》除外);
  唐武德六年(623年)复置莆田县(《元和志》);
  以上记载,有建置废并年份差异者,亦有同一年份,置废相抵牾者。陈光大二年与隋开皇十年,相距30年。作为异说,都应予以重视。尤其未有充分佐证之时,不宜以此斥彼,轻率取舍。为此,对两种始置年份的记载,可以两说并存;亦可仿周瑛《弘治志》,以夹注方式备存其说。
  而张琴《民国莆田县志·通纪》的表述,即视开皇九年的建置为再次建置,亦不失为对两说相抵牾的一种推断。莆田市方志委《莆田市志》谓南朝陈光大二年和隋开皇九年,“两度废置莆田县”;《莆田地名志》则明确表述:“陈光大二年折南安郡初置莆田县,属丰州,不久废。隋开皇九年改丰州为泉州,再置莆田县,不久撤莆田县,并入南县。”新编两部市志的表述,可视为对张琴《县志·通纪》再置莆田县之说的进一步阐释,形成对莆田县建置沿革的一种新看法。此说虽有所据,然则对否定隋开皇九年始置莆田县的记载,缺少必要的史料佐证,故只能作为一种判断而备存其说。窃以为,新编史志对始置莆田县的的描述,不宜轻率取舍,对不同的历史记载,应当有所说明。
  近年有文章断定,莆田的行政编年史,不是公元568年的陈光大二年,而至少是吴越春秋时期的越王允常元年(公元前510年),于是认为“莆田编年史应前推一千年”。此说令人惊而疑之。其主要依据是,清代重刊西晋杜预评注之《左传春秋》,篇前所附一幅宋大文豪苏东坡的《东坡指掌春秋图》,明确标示“福建”“兴化”的字样。由此证明,春秋时期,兴化地区作为行政建制单位,已经载入中央政府所绘制的版图。
  笔者未见其图,难以对该图作全面评论。考福建及莆田历史,福建在周朝为七闽地,春秋为闽越地。秦创立郡县制,置闽中群郡,中央政权始达于福建。汉武帝命朱买臣灭闽越王郢后,始设治县(今福州),隶于会稽郡(郡治今苏州)。陈永定时设闽州,为福建历史上首个省级建制,州治晋安(今福州)。至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始设军事长官经略使,取福州、建州之首字,名“福建经略使”,为“福建”名称之始。莆田县则于陈光大二年始置(一说隋开皇九年),而“兴化”则是宋太平兴国四年,宋太宗念游洋洞地险,欲以德化之,乃即其地析置兴化县。又即其地建太平军,改兴化军以领之,始有“兴化”之名。此乃有众多史料依据的历史事实,为莆史之常识。
  论者所谓《东坡春秋图》明确标示“福建”“兴化”字样。愚意乃是苏学士以宋之地名,标示春秋之地域也。这是古今绘制历史地图的一种通用技法,起到“坐标”的作用,而非表明春秋时期便有其名耳。故先生的推论,不过是“望字生义”误读罢了。
  至于《东坡春秋图》是否为东坡的真迹,亦需方家鉴别认定。古代时有学者制作伪书,有时做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苏东坡绘制春秋图,倘若为真,亦不至于以自己别号置为自绘之图名,实为他人借东坡之名,以增加其书的价值罢了。
  故从所云情状,结合福建、莆田历史沿革,则可初步推测,莆田编年史前推千年之论,乃是对《东坡春秋图》的误读,以至得出有悖于闽莆历史常识的论断。
  总而言之,对于莆田县的建置,史籍虽不乏记载,然因众说纷纭,又未详各家持说之所据,而成为历史之谜。史家立论,须以史实为据,信则传信,疑则存疑。期待莆田史坛发现文字或实物的新史证,深入破解明确莆田置县年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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