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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俭养廉 淡泊明志
——莆阳清官风骨
【发布日期:2016-06-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阮其山】

  以俭养廉


  节俭,是中华民族一大美德,历代名贤对此有深刻论述。唐代着名诗人李商隐《咏史》诗云:“历览前朝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可谓深刻矣。历代众多贤臣以自己从政经历,得出“以俭养廉”的共识。
  宋浙江奉化人汪元春,字景新,以宗学博士(皇室子弟教官)出知兴化军。不携妻子到官,推却“常例钱”不收,并禁止其官属收受。每日伙食仅“蔬一样、饭一盂”。不幸上任方二月而卒。南宋庐陵(今安徽合肥)人杨梦信,由国子监丞来知。“简淡清苦,未尝一毫妄取妄费。”
  南宋咸淳初兴化知军汪元春,不携妻女来官所,“每食,蔬一样,饭一盂。”知军汪待举,“夜宿外寝”,“以瓦釜煮粥”进食。明成化中知府刘澄,字端本,广东四会人,进士出身,由户部郎中来知。“出守,以‘三事’(清、勤、慎)自励,蔬食布衣,澹如也。”明万历间知府徐穆,贵州铜仁人,进士出身,以南曹郎出守兴化。“洁己爱民,清净不扰属。岁早,自带盐脯(咸肉),乘款段(劣马)偏(遍)巡村落,赈恤灾场。”明嘉靖中兴化府通判董棱,琼州(今海南)人。以选贡(明代在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者充贡生)任官。官邸仅一仆自随,征收仓粮,必躬身阅量。吏部考绩评曰:“一尘不染,三事足称”。擢粤西州太守。
  俊卿性宽宏简淡,自奉甚约,在官不受馈赠。在建康时,例有月饷,储之济贫,离去时所余几万缗,重归公库。平居不改乡闾之旧,食不过一肉,衣有二十年不易的。晚年筑第,不为华侈,僮使不过数人,门庭寂静,过路者不知是宰相之家。
  江春霖一生,清廉守志,居官清正廉洁,生活清贫。居住宣武城南,出入无车,每上奏章,半夜雇车入宿朝房,风雪无阻。邮传部尚书陈璧,为人贪鄙,甚畏言路,欲为其置妾,又赠骡车,皆辞不受。食则自煮笋干配粥。平时外官来朝,例送礼金,悉予谢绝。回莆时,辞却同僚巨额赠银,而自己卖书充当路费。他虽然“十年薄宦更无余”,
  先贤认为,奢与俭是贪与廉的根基,用财宜节,不节必贪。欲教以廉,先使之俭。欲为清白吏,必自节用始。上述几位太守生活节俭,看似小事,实关贪廉之大节也。


  宰相府第


  在宋代,莆阳先后有五人出任宰辅。多数为忠诚报国、安民济世的贤相,也有好大喜功、贪奢害国的奸臣。史志记载,叶    官居鼎席,而不改其平生清俭本色,“自初仕至宰相,服食、童妾、田宅,不改其旧。”深得史家推许,引为风范。
  宋人笔记载,南渡名相陈俊卿,性宽宏简淡,自奉甚约,在官不受馈赠。在建康时,例有月饷,储之济贫,离去时所余几万缗,重归公库。平居不改乡闾之旧,食不过一肉,衣有二十年不易的。
  晚年筑第不为华侈。僮使不过数人,门庭寂静,过路者不知是宰相之家。有人对宰相府第大门如此低下狭小,缺少大臣气势,感到惊讶。俊卿笑曰:“来日使厨娘奶姆能够开得动就好了。”虽属幽默之语,透露出厌弃权门气派、讲求实用之心。史志称他性情宽宏简淡,自奉甚约,在官不受馈赠。在建康时,例有月饷,储之济贫,离去时将所余几万缗全部归公。平居不改乡闾之旧,食不过一肉,衣有二十年不易的。他对外物淡然无所好,独喜爱观阅书史。
  而吾莆那位大名鼎鼎、四居相位的蔡京,其对生活方式的追求,则是另有一番境界了。有资料称,宋徽宗赐给蔡京的府第,在都城之东,周围达数十里。有六鹤堂,高四丈九尺,人行其下,望之如蚁。由于“宏敞过甚”,自己又有畏寒的老毛病,所设帐幕亦不能御寒,以至睡床无处可设,只得另建卧室。
  蔡京原有东园,宋徽宗又赐邻地作为西园,拆除毁民屋数百间。一日,蔡京在西园,问人道:“西园、东园,景致何如?”答道:“太师公相东园,嘉木繁荫,望之如云;西园,人民起离,泪下如雨。可谓东园如云、西园如雨也。”蔡京闻而不悦,竟然将其抵罪。
  蔡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太师府的厨房,分工极细。以至于做包子的厨人,有专门只管切葱丝,而不会包包子。有次,蔡京召集僚属会议,会后留饮,命作“蟹黄馒头”,仅此一味耗钱一千三百余缗。又一次,宾客集其家畅饮,蔡京令库吏取江西官员所送“卤豉”(卤味)宴客,吏进十饼,客分而食之,才知道是黄雀肫做的,库存还有八十余饼。
  蔡京生活之奢侈,与叶   、陈俊卿之清俭,形成鲜明对比,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之差异,更是居官德行之高下。贪图享受,侵掠民脂民膏,奢侈腐化,则是贪官污吏的共生罪恶。古今官场,同此不逾。


  耐贫之翁


  宋代仙游县人许巽,字少阳,乾道五年(1169)进士,后出任归善县(治所在今广东惠阳)知县。主管治安事务的县尉,当时拘捕了一个老百姓,说他是盗贼,许巽审问后并非事实,不予处理。对捕盗有功者实行奖励,历来是个定例。于是县尉上下活动,一定要得到奖赏,太守也听信县尉的说法,并在公堂上诘问许巽。许巽说:“行使法律,权在太守;执行法律,归属有关部门。”至终不能强制他。
  许巽多次晋升,官职到秘书郎,不久出知滁州(今属安徽)。当时洛(省)的监司(转运司等)和毗邻州郡,都有互送礼金的惯例,每月不下三百多缗。许巽以非法所应得为由,全部收归公库。胥吏无不敬畏服从。不久,有人用白金(银)馈赠府吏,府吏不敢收受,说:“秘书郎知道了这事,将置身何地?”
  许巽尝经说:“居官要领,是以‘清’字作根本,鹑衣彀食(鹑,鹌鹑;彀,待哺的雏鸟。俗谓“鹑无常居,彀待母食。”喻人的生活简约),便了一生。何要替子孙们积累财富?”人们称他“耐贫翁”。
  许巽父亲许稹,也是有名的清官。景佑年(1038)进士,历任都官郎中,通判德州(今属山东)。宋仁宗朝推举天下廉吏四十九人,许稹是其中之一,史志称之“清白相传”。
  清过伯夷
  黄琮,字子方,莆田县人。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进士,初任长溪(今福建霞浦)县尉。任上,制止吏胥的种种陋规旧习,方便民众。每逢出警,身先士卒,乡民竟然不知道他是县尉。
  不久,黄琮父亲去世。县令怜悯他家境贫困,凑钱几千缗帮助治丧。黄琮推辞不肯收,说:“为亲人治丧,理应竭尽自己之力,岂敢借以获取利益呢!”毅然徒步护丧回莆田。
  后来,调任福清(今属福建福州)县尉。境内庐岭,山高百丈,峭拔路险,行路艰难。黄琮带头捐出自己薪俸,倡导民众合力炸石铺路。从此,行人过岭不再艰险。
  黄琮升任泰宁(今属福建三明市)知县。内待杨安时前来察访,多次请托谋私,黄琮拒不理睬。不久调任闽清知县。当时由于朝廷提倡道教,兴起刊刻道家典籍之风。府帅黄裳指令所属十二县分别强征百姓钱财印书,每县各数百万之多。黄琮不予响应,等到听说其他各县都完成摊派数额后,于是亲自到郡府,用自己四个月的俸禄充交派款。上司对他起先抵制征款虽感不满,然而内心却佩服他贤仁。闽清百姓对黄琮感恩戴德,为他建立祠庙纪念,流传着“闽清清过伯夷清”的歌谣,称颂他清廉自守,不为利诱,不为名惑,保持独立人格,敢于藐视权势的精神。(按,商朝伯夷与弟叔齐,不慕荣华,退让为国君;又死谏阻文王伐纣,后不食周粟而饿死。被儒家奉为清明节义的典型人物。)
  黄琮改任同安(今属福建厦门)知县。不久任命为福州均田法指教官,代理侯官知县。县里有当朝宰相余深的香火寺,恃仗权势拒不缴纳上供银,于是往往转移增加其他寺刹的份额。黄琮发现后,对该香火寺严格按定额督收,以示公正。省上诸司都说:“黄君清廉无比,执拗有余。”
  当时朝廷要派任漳州府(今属福建)通判。因内侍杨安时曾经奉命赴福建巡访,宋徽宗就问他说:“福建有贤能的县令没有?为我道来。”对于福建的吏治情况,杨安时其实懵懂无知,不甚了了。唯独对时任泰宁县令的黄琮多次请托,因遭到拒绝而耿耿于怀,以至回京后切齿漫骂诋毁他。面对皇上发问,杨安时一时无以应答,情急之中,不得已拿黄琮搪塞应付,以蒙混过关。于是,当日朝廷有了黄琮通判漳州之命。杨内侍可谓是坏心做了好事。
  当时漳州太守恰为莆田人方翼,黄琮到任后,二人关系融洽,政务密切配合,成就“美政”。后来黄琮因母亲年老请求退休,年仅五十二。
  不久,莆田籍给事中傅崧卿向朝廷荐举说:政和、宣和年间,福建县令以政绩出名者有黄琮、陈     (沙县人,为闽县知县。清明廉洁,惠政于民。)、翁谷(建安人,为崇安县令,廉介能干。)三人,称为“三循吏”,而以黄琮为第一。乞请起用,但未实现。史志说,黄琮当官三十年,无一夫之田,五亩之宅。退休柴门十八年,泰然处之。


  遗命拒赙


  黄颖,字仲实,莆田县荔城人。宋哲宗元佑年间,开考“经明行修科”(指通晓经学,品德端正)时,全国未应考者仅二人,黄颖是其中一个。哲宗得知他的学问与操行后,特地诏赐官袍、手笏,从家里起用为官。
  黄颖初任清溪县(今属浙江)县尉,后为剑浦(今福建省南平)主簿。郡守方全道推荐他改任京官,黄颖极力推辞,恳请让给同僚某人。后任长泰县(今属福建)知县。为了减轻民众负担,把官府职田所得的三百余石,分给耕种农民,而自己分文不取。
  不久,黄颖不幸因病卒于官所。临终前,嘱咐儿子黄公坦说:“我宁可掩埋在路旁,也不愿收受别人赠财物治丧。你一定要遵循我的遗命啊!”
  长泰县士民争相送来金钱布帛帮助治丧,黄公坦一无所受。有人写诗悲痛为他送行,曰:“谁能抱清节,死亦照人寒?白发古君子,青衿旧长官,奉(俸)钱还药尽,旅榇(客死者的灵柩)到家难。若葬路旁上,自然神物安。”


  谢赙保廉


  北宋仙游县人蔡高,字君山,为名臣蔡襄之弟,景佑元年(1034)考中进士,授任长溪(今福建霞浦)县尉,掌管捕盗、治安事务。他忠于职守,同情人民疾苦,敏于侦缉,破案如神。后升任开封府太康县(今属河南)主簿。虽年轻位低,却不畏权势,处事有方,为开封府尹吴遵路所喜爱,视为能吏。他当官莅事,公廉无私,大事小事,莫不尽心。
  康定二年(1041)六月,蔡高不幸因感疾卒于官,年仅二十八岁,遗下妻程氏和皆年幼的一男二女。县人哀其贫,以钱二百千(贯)助其治丧。程氏泣曰:“吾家素以廉为吏,不可以此污(玷污名声)吾夫。”拒而不受。名臣欧阳修为蔡高作墓志铭,称颂其“能以惠爱其县人,而以廉化(感化)其妻妾”云。
  无独有偶,在此前七八年的莆田,亦有一少女维护家父清廉名节的佳话。宋明道二年(1033)四月,兴化军知军曹修古莅任刚一年,不幸疾病暴作,卒于官所。曹知军系建安(今福建建瓯)人,进士起家,历官殿中侍御史、刑部员外郎知杂司事等职,因言事触犯临朝皇太后,贬官出知兴化军。
  曹知军所至,以直气闻名,居家仰禄自足,有余则推助他人。死时妻驽益贫,以至无法奉丧归乡。兴化军吏民思之,争相凑钱三十万缗,欲资助治丧。遂拜祭堂下,告白所请。家人未及答应,其女哭曰:“我先君居朝为闻人(有名望的人),以清节自立,不幸卒于贬所。今临财苟得,尚何面目旦夕哭帷中?请速持归,无为先人累(牵累)也!”。众人闻之,愧叹而去。曹女时年仅十六岁。
  名臣蔡襄特为之作传,记其始末,表彰曹女深明道理,孝行节义,传承清正家风。明周瑛、黄仲昭《兴化府志·曹修古传》亦加评论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若修古,可谓行于妻、子矣。况颠沛之际,而取予不苟犹如此,况平日耶?其教深矣!”称赞曹知军居官清廉正直,不妄索取,以身行道,对家人教养深刻。
  程氏、曹女二女辈,在家庭遭遇变故的极度悲苦之际,贫不改志,拒收礼钱,维护已故家长名节。其言何其清纯,其举何其悲壮!时隔千年,仍震撼人心,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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