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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待举知军与绍兴和议
【发布日期:2016-07-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劲松】
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达成和议,规定:宋向金称臣;东起淮水,西至大散关一线为界,以北为金统治区,以南为宋统治区;宋向金送纳岁币。
  对绍兴和议,明末清初人王夫之不赞成。他在《宋论》中说:“高宗之畏女直也,窜身而不耻,屈膝而无惭,直不可谓有生人之气矣。乃考其言动,察其志趣,固非周赧、晋惠之比也。何以如是其馁也?李纲之言,非不知信也;宗泽之忠,非不知任也;韩世忠、岳飞之功,非不知赏也……”(《高宗》)在这里,王夫之认为宋高宗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鬼,甚至于绝情,连自己的父兄也不顾了。
  但是,在宋代,绍兴和议却大得人心,20年后粉粹了完颜亮妄图灭亡宋朝的南征阴谋,证明了这一点;兴化知军汪待举艰苦奋斗,证明了这一点。
  汪待举,宋兴化知军,绍兴十四年(1144)知军事。明弘治《兴化府志》说他“夜宿外寝,二鼓而兴。老院子以瓦釜煮粥而进,就灯下读《中庸》一过,乃出莅事。或有干以私者,待举曰:‘某秉笔予夺,如见神明罗列其旁。’干者缩颈而退。本军有诸色钱,如船澳、浦草等皆有税,待举奏免之。”在这里,他的艰苦奋斗精神表现在,一,好读书,有夜以继日忘我工作精神;二,办事光明正大不欺神,横扫歪风邪气;三,关心民众疾苦,奏免诸色钱。所以,得到了弘治志好评:“论曰:汪待举制行有常,至于不欺神,则行益纯矣。以是为学,天德可入。”
  这个记载告诉我们,汪待举坚守岗位,严于律己,富有敬业奉献精神,是宋高宗时的好知军。众所周知,1141年宋金签订了和议,是因为金一时灭不了大宋。但是,金统治者却亡宋之心不死,随时随地都想卷土重来,灭掉大宋,鲸吞一大片锦绣河山,20年后完颜亮南征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和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从此天下太平了,刀枪可以入库了。这就需要全国上下拧成一股绳,共同奋斗,备战备荒,不断提高综合国力,迎接新的挑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是因为宋高宗是人,不是神。华夏政权建设民是基础、臣是骨干、君是领袖。宋高宗能否起领袖作用,还要看他的话灵不灵,有没有人听从召唤。
  宋金战争(1126-1141)长达15年。1127年宋徽宗和钦宗为金兵俘虏北去,宋高宗于次年五月初一在南京应天府即位,改元建炎,发表施政方针,要继承和发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的尧舜禹之道。对王安石变法仅仅“停罢青苗钱”,其他不提,这就等于他基本上肯定了王安石新法,经济上继续实行农工商并重方针政策。这是在发表宋朝中兴宣言,让全国上下有了个共同奋斗目标。
  绍兴七年(1137),工部言:知台州黄岩县刘觉民乞将应金银坑场并依照熙丰法召百姓采取,自备物料烹炼,十分为率,官取二分,其八分许坑户自便货卖。......经久可行,委实利便。从之。(《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四之一六)这是宋高宗坚持熙丰法即王安石新法的一例。
  但是那时的宋朝,却是一个流动性明显的政权。开始是在应天府称帝,由于众寡悬殊,一时敌不过金兵,后来又离开了,不断南移,很被动,甚至还被迫一度逃至海上。但是,这个政权却得人心。金军退后,1138年定都临安;1141年11月,宋金两国根据自己的国情,签订了绍兴和议,漫长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正因为居安思危,忘我工作,所以,兴化知军汪待举的业绩是十分典型的。时势造英雄,那时宋人精神面貌就像汪知军这样健康,勇挑时代重担,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这是值得后来人赞叹的。以王夫之为代表的一些学者瞧不起宋高宗,说他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或者是什么厚颜无耻的“投降派”,那是大错特错的。宋高宗一时称臣,卧薪尝胆,却换来了举国上下,共同奋斗,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最终还把完颜亮给打败了,这称得上是个历史奇迹。所以,宋高宗不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而是大得人心的中兴之主。只要有点理智的人,无不看到了这一点。
  所以,1141年绍兴和议,不是卖国条约,而是宋和金都取得胜利的硕果。从此,中国南北经济文化得到了不断发展,平民百姓过上了太平盛世的日子。从中可以看出,在古代,战与和,不是没有原则的,而是十分讲究的;外交争取不了,无路可走了,才动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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