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的人才观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祖泉】
蔡襄(1012—1067),字君谟,谥忠惠,兴化军仙游(今莆田市仙游县)人,是北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书法家。他在数十年的宦海沉浮中,敢于冲破封建官场妒贤嫉能的陋规恶习,善于举才、选才、识才和用才,形成他独具一格的人才观,这在900多年前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仍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举贤任能,为政之首
人才,历来为用人者所重视,也为被用者所关心。国以人兴,政以才治。“人才为政事之本”。人才和国家盛衰兴亡的俞运是联系在一起的,人才济济则国运兴隆,人才廖落则社稷衰败。这是千百年来中国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北宋时期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诚如王安石、蔡襄所言:人才,“国之栋梁,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亡以辱”;“得人则治,其失则危。” 注重人才,举贤任能是安邦治国的首要问题,也是蔡襄人才观的核心内容。蔡襄认为,治国之要,莫大于用人。如果说,天下无可任之贤才,则厚诬于世。因此,要选拔贤能之才,关键在于皇帝设法因其道而求之、用之。蔡襄说:“汉之兴,驱驭英雄,以成大业,皆秦之遗士也。唐之兴,取隋之弃人,以安天下。……愿陛下劳于求贤而佚于任使,修明纪纲,兴行礼教,则太平之治,其犹指诸掌乎!” 正由于人才在国家治理中占有重要位置,所以,蔡襄提出举贤任能必须革除按“资序”的旧例:“臣闻人主(皇帝)择宰辅,宰辅择长官,长官择僚佐,此至治之要,至简之术也。”即主张改革择官的旧规,用举荐的办法来发现人才,选拔贤能。他特别强调要选拔好两种官员:一种是选好朝廷执政大臣。因为两府大臣是皇帝的股肱,系天下之轻重。而当时担此重任的,不是久次(谓累年而至),就是例迁(谓状元及第,数年便至卿相),不计才能,不考功绩,攀缘而进。这样做,幸得贤才尚好,苟非其才则会造成严重后果。另一种是选好地方府州守令。因为这些朝廷命官是“亲民之官”,位虽卑而所系甚重。百姓之休戚,天下之治乱,“恒必由之”。他们起着沟通上下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代表着朝廷执行各项朝纲政纪,这些官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朝廷的形象和社稷的安危。因而,选用不可不精,不可不慎。此外,宋朝幅员广阔,“天高皇帝远”,在一些边远府、州、县,皇上鞭长莫及,地方官手握生死予夺大权,对治国安邦尤为重要。“父母官”的贤廉与否,与百姓的安居乐业息息相关。因此,强调“慎选”地方官吏,对修明吏治,造福百姓是很有意义的。 蔡襄还把举贤任能看作自己的天职,身体力行举荐清正贤能官吏予以重用。如庆历三年(1043)他与欧阳修一起联名上状向朝廷举荐姚光弼之才,“好学有行止,能记前世兵法及史籍所载名将用兵取胜之术,……若蒙擢用,必有所为”。姚光弼后被朝廷授将作监簿,果然不负众望,在军事上屡有建功。又如嘉佑二年(1057),蔡襄推崇周希孟“经义精通,文词深厚”的才学并向朝廷举荐他充任福州州学教授。周希孟后来成为宋代着名的学者,着有《易义》《诗义》等,培养“弟子七百余人”。嘉佑三年(1058),已知3年兴化军的夏侯锡,为官“廉以持身,果于临事,未尝屈志以干誉,或乃省分而遗荣”。且“久处仕途,素精吏干”,然因无人举荐,而“逮于晚节,仅领军麾”。夏任期秩满,蔡襄为国举贤,力奏朝廷,愿以连坐保荐。此外,他还极力推荐“洁廉可以励世,端方可以立朝”的孙甫,代任自己的职位等等。
改革考试,选拔“真才”
具有丰富阅历的蔡襄,对北宋王朝“内忧重重,外患不断”的潜在危机,心中是完全有数的,他常为国家出现严重的“积贫积弱”问题而深感焦虑。但是,作为一个忠君报国的政治家,从维护封建统治和民族利益出发,他还是力图在选官考试制度上做些积极的努力与探索,并提出改革的具体措施。 我国自隋代以来,科举考试一直是封建王朝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蔡襄本人也是沿着科举之路,从漳州军事判官、西京留守推官、着作佐郎馆阁校勘一步步上升到福建转运使、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礼部侍郎等,成为一代名臣。由于他一生为官37年,从地方官做到京官,又从京官到地方官,几上几下,宦海沉浮。故对科举选才之弊、有才的士子进身之难认识颇深,有切身感受。正如蔡襄所指出,修政莫如择官,而择官的核心是取士选贤。他说:“圣人能无为治天下,天下之事至众也,何以无为而能治之?百官无不为也,百官修职则万务举矣。何以致百官之职毕举?在择官也。择官在于取士。”真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 北宋王朝沿袭了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以进士、明经二科取士”。进士科主要是通过笔试来选拔人才,笔试的内容有“诗赋”和“策论”。“诗赋”测试考生对经书的熟悉程度,了解其吟诗作词的能力;“策论”要求考生对历史和现实的重大问题进行评论,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当时“进士虽通试诗赋策论,其实去留专在诗赋”。而明经科则采取“对义”和“帖义”两种考试方法。“对义”即考生回答经义问题;“帖义”即采取掩盖经书前后两头,仅露中间一行,裁纸贴其数字,让考生默填被贴之字。对这种考试之法,蔡襄认为既不合理,也不科学,很难体现考生的真才实学。在他看来,宋时取士,所谓制科,是博学强记者;进士科,是能诗赋、有文词者;明经科,是诵史无前例经而对题义者。三者得善官至宰辅,皆由此而来。这里就存在着科举制度本身与现实政治需要的种种矛盾和缺陷。蔡襄进一步指出,这种科举取士的片面性,导致许多优秀人才难以被及时发现,甚至还会出现高分低能之辈登科进仕。如不进行改革,难以“取天下之士,将以治民而经国耳”,也就不可能从根木上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状况。选拔出来的人才更不能“敦其行,欲以表风俗;试其才,欲以济成务”。 为此,蔡襄在《论改科场条制疏》中,对科举取士问题提出3项具体的改革措施:一是放宽设置学堂的规定,广开培养人才之路。他说:“天下之州军尽许立学,选择乡里有年德通经义者补为教授,讲说经书,教授生徒。”这一条建议被朝廷采纳,据《宋史·仁宗记》,庆历四年(1044)3月,“诏天下州县之学更定科举法”。可见以上诏敕与蔡襄上疏同。二是改革考试内容,选拨真正的人才。他主张变革重诗赋轻策论的惯例,以策论为主,但策论决不是引经据典地空发议论,而要有切中时弊的改革内容。他认为策论可分为3道,第一道“问经义异同以观其识”;第二道“问古今沿革以观其学”;第三道“问当世之务以观其才”。再把整个科举考试分为三场,即先策、次论、再诗赋。“请试策三道为一场,考校验落外,次试论为一场,又考校验落外,次试诗赋为一场。以三场皆善者为优”。通过以上3场考试,基本上能够掌握和了解考生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庸才混进官吏队伍。三是采取灵活的考试方法,革除僵化教条。蔡襄认为当时的考试方法缺乏灵活性,呆板僵化。如“明经逐场对义,钞节注疏,计诵字数,至有一字旁写声形类者三两字,如有一中,亦是通义。字犹不识,经旨何从而知”?这种考试方法只能使考生死记硬背,无法考出应试者的真正水平,使“真才”难以脱颖而出。因此,他建议“明经只问所习经书异同大义,所对之义只合注疏大意,不须文字尽同”。只要考生在答题中能将大概意思答出来就可以了,不必一字不漏,原原本本地教条对答。如有不同的意见,“即依注疏解释外,任自陈述,可以明其识虑”。若能做到这一点,那么,考生就可以广开思路,自由发挥,考出真才实学。尽管蔡襄改革科举考试的主张并没有被北宋统治者全部采纳,但他所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为后人展示一条选才取士,培养人方的新途径。
“任材以宜”,“委之欲专”
蔡襄认为,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对某一职务有宜有不宜。所以,要任其长避其短,方能人尽其材。他说:“凡人之材,各有所能,不一等也。一人之智,兼治数局,时有不能也。有文词之职,有吏治之职,有兵戎之职,有财利之职,夫有吏治之才,使之临兵戎之事,则时有不能也;有财利之术,使之论朝廷之事,则时有不能也。” 针对当时用人大多数都是“文词进”的弊病,蔡襄指出,朝廷大臣是文士,近侍之臣是文士,钱谷之司是文士,甚至军队和边防大将均用文士,“以文驭武”的后果必然是所养之兵为“无用之兵”,一有战事,“覆军杀将,一败涂地”。因此,在他看来,这些文士中,各有所长,不可能一人兼数智,样样都“通”,成为“全能”。除了宰辅大臣,要总理天下大事,需要多方面的才能外,其它各应使用各有的专长,做到知人善任,此乃用人至善之术。如庆历四年(1044年),宋朝廷任命欧阳修为河北都转运使之事,蔡襄就认为不妥。他在《乞留欧阳修札子二道》中,阐明了自己的看法,“事有重轻,度才而处;才有长短,适用为宜。朝廷安危之论系于天下,则为重;河北金谷之司系于一方,则为轻。修(欧阳修)之资性善于议论,乃其所长;至于金谷出入之计,勤干之吏则能为之。任修于河北而去朝廷,于修之才则失其所长,于朝廷之体则轻其所重”。并建议朝廷让欧阳修留任知制诰、知谏院一职,以发挥其才能。 在使用人才方面,蔡襄提出自己的又一独特见解,即主张对人才的使用要“委之欲专”。蔡襄认为,人才对于安邦治国固然重要,但如果有了人才而不能很好地使用,那就等于失去了人才。如宋仁宗罢夏竦枢密使,用韩琦、范仲淹作枢密副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蔡襄说:“制命一出,士大夫贺于朝,庶人喜于路,至有饮酒叫号以为乐者,谓陛下去邪任忠,可刻日以观太平矣。”这是因为“君子进则天下泰,小人进则天下否”。邪退贤进,举国欢欣。此外,蔡襄还提出,人才成于专而毁于杂,要专其任而不能辄更其任,中断或破坏其事业。他特别强调,要使人才久于其职,因为事业的成就,需要时间、过程,需要上下左右的共同努力。久于其职,才能使优劣自然分明。同时,不要究吏之细过。任用人才,还应放手让其按自己的策略规划大胆行治,不要过多过细地指责而干扰其谋略,使其无所措手足,搅乱其长久之计。
“裁汰冗官”,整肃吏治
改革用人机制使人才脱颖而出是蔡襄人才观的又一重要内容。蔡襄认为,要摆脱北宋的危机,稳定宋王朝的统治,就必须对官僚制度进行整顿,对用人制度进行改革。 北宋吏制之混乱,官僚机构之臃肿,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是十分突出的。造成这种“滥官满朝”的直接原因,就是北宋实行3年一迁的“磨勘法”和“恩荫”特权制度。所谓“磨勘法”即朝廷官吏,不管政绩、才能如何,混上三年五载,就可以照升不缺。其结果是“奇材异绩,不闻奖拔;贪墨昏耄之人,曾经免罢贵罚”,“使天下贪廉混淆,善恶无别”。所谓“恩荫”,就是北宋朝廷给予封建官僚的一种政治特权,“一人入仕,则子孙亲族俱可得官”,少者一人,多者数十人。不仅“恩荫”本朝的官员子孙,而且还荫及前朝的官员后裔。达种恩荫得官的用人政策,危害极大,既徒耗无穷经费,又竭民力以养冗官,也导致吏治腐败,官僚队伍庞大,甚至还压制和埋没人才。 对此,蔡襄提出尖锐的批评,“真宗设三年磨勘之法,然后孤远守常之人与夫权要图进之士无异也。日月既久,渐以成俗,虽有长材异能出众人者,有小过累未可迁也;但能饮食言语,于人无忤者,数日必迁。此三年一迁之法,今为大弊也”;“资荫以恩,不问能否。……取士之法淆杂至此,一旦使之官人,小者治一务,大者治兵民,欲其各得其理,犹驱车而水行”。他认为这种腐败的官僚制度和用人机制,如不加以改草,“为蠹实深”。他建议朝廷尽快废除“磨勘法”和“恩荫”特权,“渐节其所取之路”,裁汰冗官,整肃朝政,澄清吏治。对那些“治绩可称,条例其状,显褒其尤者。贪墨腥闻,即令责讯;材不任职,于其职之相伦者易之。……年七十以上,昏耄而不知退者,咸以名闻,愿一切罢之”。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在朝官吏人人砥砺廉偶,改变因循守旧的腐朽作风,收到兴利除弊之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蔡襄不仅在理论上提出一套改革吏治的方案,而且在实践中带头贯彻实施。如至和元年(1054),43岁的蔡襄来到被历任官员视为“难治而易以毁誉”的开封府任知府。虽然在任不满一年时间,但他却不避权贵,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史称“襄精吏事,谈笑剖决,破奸发隐,吏不能欺”。又如嘉佑元年(1056),蔡襄初知泉州,“威惠并行,民畏而爱之”。严惩了贪赃枉法的晋江知县章拱之,“按以赃罪,坐废”。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他坚持吏治改革的主张和付诸行动的决心,这与范仲淹的“庆历新政”的改革,本质上是一致,其目的都是为了通过改变腐败的用人制度,来促进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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