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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
【发布日期:2013-09-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福生】
    短信、QQ、飞信、微信……当今年轻人有越来越多的方式可以立即向远方的恋人表达爱意。在六、七十年代,那一封封贴着八分钱邮票的书信搭起相恋人们的“鹊桥”。
    住在我家上层的邻居杨大姐至今仍保留着上世纪六十年代和恋人林大哥的往来书信,有上千封,最早的一封信写于1967年的部队体工队,信纸早已泛黄,不少邮票还是珍贵的文革邮票。
    杨大姐今年近70岁,看上去洋溢着年轻人的精气神儿,说起话来底气十足,斑白的短发整齐向后梳起,大眼睛,白皮肤,丹唇轻点绛红,也能看出她曾是一位丽人。虽然记忆力有所减退,日常琐碎之事常常遗忘,但说起从军生涯中的点点滴滴,她却是记忆犹新。幕幕往事,就如同发生昨天一般。她的爱人长她3岁,也是莆田人。1967年,杨大姐是从学校里被部队招走的28军体育兵。一次军区篮球集训中,从江西部队抽调来集训的老林,看见长相矫好的杨大姐,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因为都是莆田老乡,他们很快相识了。五个月集训时间还没到,因老林所在的部队有任务,老林提前回队。当时,老林的老乡战友又从中撮合,杨大姐经过慎重考虑后,给老林回了信。第一封信,只有一页,杨大姐做了自我介绍。尔后通过鸿雁传书,彼此之间都萌生爱意。
    两人开始通信只谈工作和理想,后来慢慢谈起在部队成长经历,越来越投缘。老林当时住体工队,每次收到杨大姐的信,当晚就躲在蚊帐里看信。在天空盛满星子的夜晚,跑到体育场边的路灯下写信,赶着第二天寄出去。两人保持着每周至少一封信的频率“谈”恋爱。
    在那个年代,谈恋爱是一件“害羞”的事,特别是在部队更不允许谈恋爱。杨大姐怕经常收到信会被战友们知道,而她的大哥恰好也在江西部队当干部,老林就在信封上用杨大哥的名义寄信,把情书“伪装”成家书。当时寄一封信的邮费是8分,算上纸笔、信封费,每个月两人要花七八角钱在信件往来上。通信近4年,老杨、老林都提干了。1972年,部队批准两人喜结连理。婚后,由于两人仍然异地工作,每周一信的习惯就保持了下来。
    1983年,两人相续转业回莆田工作。老林在文化部门属下一个事业单位当老总,老杨也在市区一个文化单位工作。现在都已退休,在家过安逸的晚年生活。这一大叠书信也早已合壁安家。闲暇的时候,老杨大姐时不时翻阅起这些爱的见证时,会“抱怨”老林不够浪漫,上千封信里找不到一个“爱”字,自己却跟了他数十年,相濡以沫。老杨每提起这些书信,总是从心里往外笑,满脸像开了花似的。她说那时候这些书信都是我们的初恋,婚前极少接触,就靠书信找到了一生的伴侣,上千封书信见证了在那特殊年代下的两人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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