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新高考改革的重大举措,去年由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首次实施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将从这两所高校扩展到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以及上海大学,总计九所高校。(4月11日《东方网》)读了这则消息,笔者如沐春风,不仅深受新高考改革新措鼓舞,而且要为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呼吁。因为新的高考改革事关重大,综合评价录取更要与时俱进。 就目前高考教育改革而言,肯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这样的深化改革,没有旧模式,只有新探索。就此去年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迈出了果断的第一步——开启了“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这样的做法,值得点赞与鼓励。而今将从这两所高校扩展到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以及上海大学。 固名思义,所谓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是指在高考改革试点省的试点高等院校录取新生时,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当然,在实施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还需配套相当的监督制约机制。 新高考改革举措不同于以往高校5%的自主招生试点,综合评价试点旨在探索2017年全面推进新高考后,高校如何具体落实“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全新录取制度,尤其是高校在招生时如何兼顾公平性与科学性,既看分又看人,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选拔的过程。 鉴此,这一去年首次在复旦和上海交大推出的试点,是为今后针对所有高校的招生探路,而非针对少数名校。希望通过扩大新高考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以此为鼓励高校探索如何通过综合评价,将学校人才选拔的特色和需求融入30%的学校考核的内容之中,为未来高校探索特色化办学提供条件。 高校试行综合评价录取制度,不仅为了有效地避免单纯凭高考成绩录取的弊端,而且落实国家和各地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之所以在当前各项深化改革中,新高考改革是最复杂、最敏感的一件事,是因为它涉及到高校人才的选拔,对下它是基础教育的导向。 高校试行综合评价录取,是新高考教育改革机制,顺应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就像并非每一位学生都要成为站在金字塔尖的人物,社会需要不同人才,多样化的理想、充满个性的个人发展路径,都应得到尊重与鼓励。时代赋予综合评价录取的最新意义,应当是通过评选调动中学生的积极性、创造力,发展自己的专长与兴趣,顺应高考制度改革的新潮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