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脏兮兮的破衣服,一双沾满泥土的赤脚,一丛蓬乱的脏长发,在街道上疯疯癫癫地漫无边际走着。夜宿街头,枕着块砖头,盖着张破棉絮。饿了,在垃圾桶里抓起发霉的食物往嘴里塞。精彩的是拿着树枝或破损的塑料袋,在街道上跳起“迪斯科”……人们说,那是疯子。我想,这些疯人的疾病抵抗力比普通人强多啦,经得起饥寒交迫,耐得住风吹雨打。了不起! “疯人”,莆仙方言“小人”。“小”,不是“大小”的“小”,而是“疯”的莆仙方言谐音。这些疯人来自何方?是不是本地人?谁也懒得去追究。我曾听说,大凡外地评估“文明县城”时,会特地将这些碍眼的疯人给运载投放过来,让这些疯人来一次免费出游。谁不知道,这些疯人于文明县城是大煞风景的,不受欢迎。 还有种人不是疯人,却是“疯了”。刚打扫的洁净街道上,你敢随心所欲地扔下一个烟盒吗?一堵刚刚粉刷的围墙,你敢随心所欲地用刀片或玻璃片让它留下伤痕吗?一棵刚成活的路边绿化带小树,你敢忍心将它扯断,致使满地落叶,树枝断杈吗?……你不敢,可有人敢。此种人常常被大家斥责为“疯了”。 疯了?对于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才这样做。其实,我们见过许多真正的疯人,去损坏那些天然抑或人工的公共设施,去找人无理取闹,不是没见,倒是罕见。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但就是有些人的精神顿时错乱,言行举止变态。常见的有:旅游景点,光滑洁净的岩石或风景树上,有人竟敢在它的上面歪歪斜斜地刻画着“某某人到此一游”。一排整齐的街道护栏,有人对它大打出手,将它踢得东倒西歪。更有甚者,面对着一群无冤无仇、互不相识的小学生,有人狠心地对他们挥刀乱砍……这些人算不算“疯人”?不似疯人,胜似疯人。疯了!如疯牛似的到处乱撞;如疯狗似的到处乱咬。这种人似乎突然中风,神经分裂。虽为个别,却屡见不鲜。当然,“疯”有五花八门,何止这些? 莆仙人概括,疯人有两种。一种是“有入无出”者,专干偷鸡摸狗之事;一种是“有出无入”者,动不动就将自家用品往外砸。是否还有第三种?也许有,既有“入”者也有“出”者的疯,算是第三种。还有种“疯人”,则是指那些好色的“浪荡公子”,喜欢在异性堆里鬼混。家长们对自己“没着厝”的下辈,也往往指责说到哪里去“小”了,对自家的女儿更是不放心。 稍加分析,有人在家不疯在外疯,有人白天不疯晚上疯;有人酒后疯,有人想不开了疯,有人受到打击或刺激了疯。显然,装疯卖傻的也大有人在。近年来,“疯”字的使用率疯长,满以为“疯”得体面,“疯”得有趣。于是,就有人讥讽:眼下大家都“疯了”,难道你没“疯”?鬼相信! “疯”与“狂”往往关系密切。否则何来“疯狂”?“疯”是“狂”的起因,“狂”是“疯”的表现。但疯者未必狂,狂者则缘于“疯”。法律以为,凡是破坏公共财物、公共秩序者,均要追究法律责任。大凡违规违纪者或图谋不轨者,老百姓均斥之为“疯人”,无不深恶痛绝。 话说回来,改革开放,不少人冲破传统的“父母在,不远游”的习俗,走出家门,甚至冲出国门,走南闯北谋生。莆仙人有句俗话“青蛙十八路讨吃”。“讨吃”,求生存;敢闯,求发展。许多人举起话筒,跳进舞池,在灯红酒绿中卡拉OK,在“蹦恰恰”声中转圈子。有人看在眼里,羞在心里,以为又是在“疯了”。这些人的思想“还没解放”呢,要“洗脑”。不过,渐渐看惯了,现在也就习以为然。 “疯人”扰民扰城,确实有失文明秩序;“疯了”则有失体统,常有逾越道德底线之嫌。如何对待?地方政府及民政部门不断地想方设法。至于正常人的“疯”,务必加强教育,横加制止,绝不姑息。显然,无“疯人”,无“疯事”;有新人,有新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