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体育新闻
上半年我市财政 保障改善民生 提高共享水平
【发布日期:2016-08-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卓志洪 通讯员 蔡子东】

    核心内容:2016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把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以“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重要标准,紧紧围绕补齐民生短板,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一幅人人享有的“民生画卷”灿然展出。

  健全民生投入增长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全市涉及民生方面支出7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为75.8%,增支12.4亿元,增长20.6%;一般公共服务等“八项支出”完成75.9亿元,增支11.2亿元,增长17.3%。
  同时,行政支出控制成效明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9.8%,比全市支出平均水平低12.5个百分点。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选取市容市政、文化咨询、社区服务等42个项目进行试点,总预算37.34亿元。首次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目录;培育扶持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满足多层次民生保障需求。
  运用财政奖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健康产业等,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探索在医疗健康、交通运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引入PPP运营和管理,计划总投资150亿元,构建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促进公共资源均衡布局


  加大对县区尤其是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推进学校、医院、文体设施等优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城乡一体化和建制镇示范试点,优化生态功能格局。
  市财政累计向各县区调度资金19亿元,有效地保证了各县(区)财政支出的需要。


  积极完善健全社会保障


  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其中:提高低保户小额保险费用财政补助标准;开展免费优生优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拨付459万元,补助27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另外,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5.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3.9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在医疗、义务教育等方面提供基本保障,满足人们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科学补偿机制,由市级财政补偿10%或县区级财政补偿15%。安排公立医院专项补助资金约6000万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既调动医院工作人员积极性,又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市财政共投入1.7亿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从2016年秋季起,全市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的范围扩大至含民办学校的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筹集1.2亿元,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筹集2088万元,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3000万元,用于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从今年起分3年,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水平;继续提高市财政对高等教育院校的生均拨款补助;莆田学院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的生均拨款水平,分别从2010年的3970元、2050元提高到2016年的1.2万元和8000元,在全省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
  托住特殊困难人群的底,对特定人群进行特殊救助和扶持,守住他们生活的底线,推进精准扶贫。今年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首先,统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各区(管委会)保障标准为6480元/年(540元/月),仙游县为5904元/年(492元/月);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到2520元/年(210元/月)。同时,今年我市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农村五保供养不低于以下标准:各区(管委会)由2015年的8160元/年(680元/月)提高到8760元/年(730元/月);仙游县由7080元/年(590元/月)提高到7680元/年(640元/月)。
  托住急需救助人群的底,帮他们渡过生活中不期而遇的各种难关。积极筹集临时救助资金。以当地户籍人口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7元的标准进行筹集,省级财政按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分档补助比例给予补助。另外,提高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
  此外,我市还及时下拨就业专项资金4026万元,用于就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双创”人员培训等。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