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教育
自考报考条件有变
【发布日期:2011-07-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记者昨日从市自考办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自考对开考的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行调整。  
       据了解,从2011年下半年起,凡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专业的考生不必加考基础科段课程,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不必加考专科课程。对已取得的加考课程合格成绩的,其学分可用于顶替00015英语(二)课程的学分,抵顶00015英语(二)课程的学分应不少于14学分,不足14学分的部分应另选考其它课程补足学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