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中职一年级学生学费全免
【发布日期:2011-08-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吴林玉 林玮)福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今秋起,福建省将中职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并按所处年级不同和接受教育形式不同分别确定各年级的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对象。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是在福建省境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据了解,一年级免学费对象:所有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正式学籍学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学生。 二年级免学费对象(不含二年制二年级学生):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含非全日制)。 三年级(指顶岗实习学年,包含二年制二年级)免学费实施对象:经认定顶岗实习困难专业的正式学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业范围是:涉农专业和其他艰苦行业、特殊行业、高危行业等不适宜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非涉农专业。非涉农类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主要有: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源与环境类中的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财经类中的会计专业,土木水利工程类中的古建筑营造与修缮、矿井技术专业,信息技术类中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中的民间传统工艺专业、运动训练,社会公共事业类中的文秘专业及幼儿师范教育专业。2012年秋季起,顶岗实习困难专业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相对应的专业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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