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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退役士兵上大学可获资助
【发布日期:2011-1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志强) 根据省民政厅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资助内容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和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直接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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