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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新教师首次纳入统一笔试
【发布日期:2012-01-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依】
    晚报讯 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的通知指出,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21日,比去年提前了。此外,我省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今年首次纳入全省统一笔试,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
    根据规定,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中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是否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市、县(区)自行决定,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据了解,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根据安排,3月25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4月1-10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通知指出,各地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要杜绝“因人设岗”现象,消除歧视性条件,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考虑到今年幼教师资补充数量较多,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同时,各市、县(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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