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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化”将严惩
【发布日期:2012-0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吴林玉】
    晚报讯 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及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属示范性幼儿园的要给予撤牌降级处分……22日,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通知指出,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近期,省教育厅将制定并印发幼儿园管理规范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常规,以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各市、县(区)要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按照规定,幼儿园不得违规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通知指出,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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