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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飞行员班今年首招32人
【发布日期:2012-04-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含宇】

    晚报讯 记者从清华大学福建招生组了解到,今年清华大学与空军航空大学联合培养飞行员,将首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飞行员班”,今年只录取32人,被录取者可享受万元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
    4月15日之前,有意报考该班的我省考生必须登录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1.166.16.114:8080/login.aspx)进行报名。据了解,“飞行员班”今年首次招生32人,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学生毕业后将成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预估本一线上60分方可报考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今年不提前制定分省计划,招生对象为普通中学男性理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9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考区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预估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一线上60分,且符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条件。
    考生的身高应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并按空军招飞“C”字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录取参考定选结果和高考成绩


    6月中下旬,考生定选通过后,方可获得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大学“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的资格,并进入清华大学最终考察名单。清华大学将综合参考考生定选结果和高考成绩,在最终考察名单中择优录取。
    凡被该班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不能低于清华大学在本省本一批理科调档分数线下60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必须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清华大学签订《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学员培养协议书》。


毕业同时获两所高校毕业证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采用“3+1”的联合培养模式,即前3年在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学习,第4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航空理论,并完成跳伞、初级飞行等训练。
    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并且符合相关条件,“飞行员班”的学生将同时获得清华大学和空军航空大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后,学生只需再进行为期1年的加强训练即可执行飞行任务。
  空军飞行员待遇优厚
    “飞行员班”学生在读期间,由军队承担学费、住宿费,前2年的身份为普通大学生,享受每年10000元的生活补助;第三年起获得军籍,享受空军飞行学员待遇,待遇会比前2年更高;学生毕业后成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据清华大学招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飞行员军官工资待遇优厚,同时享受飞行等级、飞行时间补助。飞行员结婚后,部队可以安排住房,并优先安排家属工作,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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