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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造假将认定为作弊
【发布日期:2012-05-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何旌】

    晚报讯 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从今年起,包括高考在内的所有国家教育考试,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修改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作弊行为,办法除首次提出考生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规定外,还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加分造假认定为作弊


    办法还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还特别加大了对团伙作弊和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的处罚力度。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
    办法还在“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认定中,增加了“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一项。此外,考试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将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高考延考不得超过30分钟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今年我省将统一安排专用车辆将试答卷直接送达各设区市保密室,由设区市完成分卷工作,县里不得再进行分卷。同时,将进一步加强高考标准化考点、高考扫描点、阅卷点及保密室巡视监控系统建设及管理,在5月20日之前完成监控系统的整改建设工作,5月26日—30日对全省保密室进行联网监控演练。全省各级保密室及设区市分卷场所实现全省联网,进行实时监控。我省有条件的考点要纳入全省联网监控系统,接受全国网上实时巡视监控。
    此外,如因试卷印刷有误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高考开考时间延迟的,须由考区主任立即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延长考试结束时间,但延长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0分钟。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根据最新规定,因试卷、考生答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及考生答卷损毁的,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并立即报告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省(区、市)保密局。在查清失密、泄密、损毁范围后,考前应在确定的范围内立即停止考试,考后由教育部宣布在确定范围内的此次考试无效,经教育部批准后,启用副题重新进行考试。
    值得考生注意的是,教育部门要求在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而在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本地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每个考场考生数为25或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桌口朝前)、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高考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场并核对《准考证》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每个考场内配备2至3名监考员,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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