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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开考
【发布日期:2013-05-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5月 6日开考,截止时间至5月26日,全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含往届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参考。此次体育考试测试项目有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


各县区的城区学校集中在一个考点测试


    全市各县区的城区学校分别集中在一个考点进行测试。仙游县考点设在仙游第一中学;荔城区的考点设在砺青中学;城厢区的考点设在南门学校;涵江区考点设在莆田第六中学;秀屿区考点设在莆田第十中学。城区学校划定:(1)仙游县城区学校为:金石中学、私立一中、现代中学、仙游二中、第一道德中学、城东中学、友谊中学;(2)荔城区城区学校为:哲理中学、莆田第九中学、中山中学、砺青中学;(3)城厢区城区学校为:擢英中学、文献中学、南门学校、莆田第三中学;(4)涵江区城区学校为:青璜中学、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国欢中学、莆田私立实验中学、银河私立学校;(5)秀屿区城区学校为:秀屿区私立实验中学、大丘中学、秀山中学,丙仑中学、赤芩中学。


三种学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根据规定,下列学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一)身体残疾或因疾病(如急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骨科疾病等)而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残疾而免考的学生还需出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市中招办审批,可以免考。此类学生体育测试成绩按C级计算。
    (二)临考前或测试过程中,考生因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须持学校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时间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的,则按缺考计算。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意外受伤(如跑步跌倒、抽筋等)或疾病,经审批可准予该项目当场补考一次。若伤势较重或因疾病确实不能补考的,经审批备案可缓考。


考生四种违纪情况取消成绩


    根据规定,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违纪、违规或作弊,取消该体育科目的考试成绩:
    (1)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或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又没有说明理由的;
    (2)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3)冒名顶替为他人参加考试的;
    (4)未在当午完成三个项目测试的。
    考生经考场主考、裁判长、监察人员研究认定为违纪、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取消该体育学科成绩,并以文字形式当场通知考生和县区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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