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教育
2013高考“院校招办主任访谈”系列(1)
【发布日期:2013-06-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6月10日起,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2013年院校招办主任访谈”继续第二阶段系列活动,访谈活动期间将邀请全国及省内有关本科高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等各类高校招办负责人与广大考生和家长进行在线交流。
    为了服务考生,传达一线招生信息,晚报也将就今年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新设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学校奖贷补政策等学生及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与招办主任进行在线交流提问并整理成文,6月17日起“教育周刊”推出访谈系列栏目,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厦门大学
在线主任:厦门大学招生办副主任 余自中


 
    NO1.考生问:学校2013年在福建省的招生计划是怎样的?跟往年相比,招生计划有什么变化?
    余自中: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理科1027人,文科308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查阅学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x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
    NO2.考生问:近三年在福建的录取分数?
    余自中:2012年我校在福建省录取最低分为文科612分,理科619分;2011年为文科609分,理科641分;2010年为文科594分,理科602分。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mu.edu.cn查阅历年各省录取分数统计表。
    NO3.考生问:学校2013年录取规则有哪些?
    余自中:一、对于按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市、自治区),我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 100% 调档;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市、自治区),我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 105%-110% 以内调档。
    二、我校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外),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三、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我校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我校以考生的高考卷面原始分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科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四、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市、自治区),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NO4.考生问:今年招生的新政策有哪些?
    余自中:一、进一步推进大类招生。我校2013年进一步推进“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改革,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2012年我校有60个招生专业大类,2013年招生的专业大类缩减为39个,涵盖98个专业(方向)。各位考生要注意,往年大家关注的金融学、会计学专业,今年在招生大类名称里没有直接体现出来,像金融学专业含在整个经济学院,以经济学类招生,国际贸易、金融学、经济、财政、统计这几个专业均以经济学类招生;会计学专业含在工商管理类招生,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均以工商管理类招生。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查阅《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
    二、加分政策微调。调档的时候,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的政策加分,但是专业分配的时候,不同省份有所不同。平行志愿省份,我校以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的高考卷面原始分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
    三、2013我校对医学、护理专业,即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中医学这四个专业继续实行免费,并在福建等9个省份放在提前批或者是在本一批单列院校代码进行招生。通过这种做法,我校希望可以招收到一批真正热爱医护专业的学生。我校对医护专业投入的力度非常大,对这些学生给予5年学费全免,其中像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全程是免学费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三年级分流到预防医学的学生也是5年全免学费,分流到医学检验技术的学生,后面两年要按照标准收取学费(这是因为预防医学是授予医学学位,医学检验技术是理学学位,我校主要是针对医学、护理专业给予免学费)。厦门大学医学、护理专业近年发展十分迅速,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医护专业的考生报考。
    NO5.考生问:今年有新增专业吗?
    余自中:厦门大学2013年新增了3个本科专业,一个是天文学,一个是医学检验技术,还有一个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其中天文学专业是含在物理学大类招生,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含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大类招生。
    NO6.考生问:考生应该在填报贵校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余自中:今年福建省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省招办投档时按考生位次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后出档,所以对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建议其在填报志愿时将厦门大学志愿放在第一位,增加被我校录取的几率。
    另外,我校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 方式,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兴趣选报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应注意合理的梯度。


  
厦门理工学院
在线主任:厦门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杨丽芳

 

    NO1.考生问:学校2013年在福建省的招生计划是怎样的?跟往年相比,招生计划有什么变化?
    杨丽芳: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6000(本科5200,专科800)。今年学校继续扩大本科招生,与去年相比增加了400人,面向福建省招生3941人(本科3290人,增加210人;专业651人)。
    今年我校首次在本一批招生,招生计划730人,其中面向福建省计划招生600人。
    NO2.考生问:近三年本科在福建的录取分数?
    杨丽芳:根据这几年的录取情况看,我校在福建省的本科普通文理科专业的录取成绩均在本一线下10分左右。闽台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厦软校区)只要上本二线的考生均可填报。
    NO3.考生问:学校2013年录取规则有哪些?
    杨丽芳:⑴、今年我校在本一批招生的专业: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通信工程等,录取规则按福建省本一批招生相关政策执行,其他专业在本二批录取。
    ⑵、福建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为100%。
    ⑶、专业录取时,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实行专业志愿差(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他专业。
    ⑷、新增设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财务管理、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与往年有口试要求的专业相同,要求英语口语成绩达良好(含)以上(没有外语口试测试要求的省份除外)。
    ⑸、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变化较大:福建省本科艺术类除空乘类采用校考成绩录取外,其他类别专业都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空乘类按我校校考成绩录取,美术类、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等按综合成绩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5(江苏省系数为1.5)×60%+高考文化成绩×40%;
    艺术与科技(数码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5×40%+高考文化成绩×60%;
    艺术类文理分科的省份,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专业按专业校考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
    NO4.考生问:今年招生的新政策有哪些?
    杨丽芳:⑴、本一批招生专业独立代码: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通信工程等。
    ⑵、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独立代码:财务管理、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等四个专业,在本二批单独代码招生。
    ⑶、校企合作软件工程专业独立代码:新增软件工程(会计信息化)和软件工程(移动云办公)两个专业,在厦软校区学习。在本二批单独代码招生。
    NO5.考生问:考生在填报贵校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杨丽芳:⑴、我校今年部分专业在本一批招生,这些专业应在本一批志愿填报;
    ⑵、认真阅读《厦门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了解录取原则;
    ⑶、了解我校往年专业的录取成绩,填报专业要有梯度;
    ⑷、因是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要服从调剂,以免投档后被退档;
    ⑸、为增加被我校录取的几率,特别是仅超过本二录取线分数考生,应填报我校多个项目的招生代码。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