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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自学考试有新规
1月份只安排省考课程 在校大专生报考同类科目可免考
【发布日期:2014-03-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记者近日从市自考办了解到,今年4月的自学考试定于4月19日—20日举行。2014年起,我省1月份自考只安排省考课程的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分别安排在4月份和10月份进行。
    据了解,自考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全国考委组织命题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为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组织命题并在本省范围内使用的,为省考课程。无论是统考课程还是省考课程,均属国家考试。
    高校在校生参加自考,可以获得两本毕业证书,一本是大专就读学校的毕业证书,另一本是由主考学校、省考委签发的毕业证书。对于目前在校学习大专课程,现在报考自考本科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名称相同的加考课。办理免考手续时,须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专在校生报考自考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均需要完成专科阶段学习,因此在报考本科时可同时报考专科,按规定,本科毕业时必须持有专科毕业证书。
    与其他“专升本”再教育学历相比,自考的含金量较高。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学生和中职校学生可凭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可视为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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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将停考


    记者从自考办获悉,根据全国自考委通知,从2016年起不再颁发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林业生态环境专业(专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和电力市场营销专业(专科)三个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据了解,我省以上三个专业目前均已停考。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已于2013年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16年1月停考,2014-2015年度安排“扫尾”考试,详细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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