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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直及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办校划片方案公布
【发布日期:2014-07-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近日,我市《2014年市直及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片方案》出台。
    根据方案,户口在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适龄少年儿童(200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划片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户籍在2014年1月1日后迁入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暂住和务工满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暂住证和务工证)、在城区购房且已在城区小学或幼儿园就读满一年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房产证明和小学或幼儿园学籍证明)可于7月20日到25日,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报名窗口报名参加居住地片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参加市直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的,报名地点为各市直学校。(每个适龄少年儿童限报一所) 派位落选的,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中,8月10日至14日,城区初中校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完成招生。8月20日至22日,城区小学组织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招生报名。

 城区部分学校划片范围
                  小学
    市实验小学:1、户籍在镇海居委会的老居民和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市第二实验小学:1、户籍在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麟峰小学:招收户籍属英龙居委会所管辖的适龄儿童。
    梅峰小学:招收户籍属梅峰、长寿、文献居委会所管辖的适龄儿童。
    筱塘小学:招收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适龄儿童;
    南门学校小学部:小学部招收南门、南园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的适龄儿童;
    太平小学:招收太平、兴安(除安福村、安福新村外)、龙德井社区的适龄儿童;
    逸夫实验小学:招收北磨、下磨社区和兴安社区安福村、安福新村的适龄儿童及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招收阔口居委会、镇海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正鼎早城、谊来印象、丰美小区、信辉豪园(小区)、融辉小区、泽洲小区、健城小区、汉庭花园(A、B、C)小区、西社小区等楼盘内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文献、凤山居委会户籍迁入时间2013年12月31日以后的适龄儿童。
    城厢区第一实小:招收龙桥街道泗华村、洋西村及万辉小区的适龄儿童;
    城厢区第二实小:招收霞林街道棠坡、肖厝等村(社区)的适龄儿童;

初中
    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1、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以及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原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子女。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中山中学:招收户籍(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老居民户子女小学毕业生。对2013年12月31日以后的新购房户且户籍已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在莆田九中就学。
    南门学校中学部:招收户籍在南门、南园社区以及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肖厝、顶墩、下黄小学毕业生;
    文献中学:招生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霞林街道霞林、木兰、坂头、屿上、铁岭及凤凰山街道朱坑、白洋、林桥、龙德井、新塘、筱塘、月塘小学毕业生;
    莆田三中:招收户籍在龙桥社区及兴安、泗华、延寿、洋西和万辉社区小学毕业生。
    
          片内招生要求
     (以市直学校为准,各县区可参考具体实施方案)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孩子,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一至九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5、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
        6、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

        招生时间安排
    (可关注各学校发布的公告)
       1、7月20日—7月25日,城区公办学校组织新落户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按照户籍或暂住地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2、8月10日至14日,城区初中校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民办校完成招生。
       3、8月17日,城区公办初中校公布空余学位。
       4、8月20日至22日,城区小学组织片区内户籍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招生报名。
       5、8月23日,城区公办初中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6、8月24日,城区公办小学公布剩余学位。
       7、8月25日,城区公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
       8、8月26日,各区教育局对派位落选和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9、8月27日,各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城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结果。
      10、8月28日,各中小学组织入学报名。
      11、8月29—8月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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