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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开始报名
莆田设55个岗位
【发布日期:2014-11-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依)近日,我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正式发布,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莆田设55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2015年1月25日下午在福州大学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可参考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根据公告,此次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按照《公告》,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村官到村任职后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公告》指出,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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