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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毕业生求职可领补贴
【发布日期:2014-12-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林玉 陈玲)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2015年,省内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可领取一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明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补贴将在毕业生离校前拨付。
    据了解,本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省内高校(含部属、省属和设区市属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身体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任选一项申请,不重复享受补贴。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贴对象。
    根据要求,福建省或设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的生源和材料后,将求职补贴拨付各高校,各高校将在明年毕业生离校前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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