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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沿用义务教育学籍号
【发布日期:2015-02-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曦)根据教育部1月2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入校时,仍然按照“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原则,沿用自己在义务教育阶段所获取的学籍号。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是指学生在全国学生信息系统中,无论哪个学习阶段,都只有一个学籍号。目前,教育部已经制定了学籍号编码规则,总的原则是以学生身份证号为基础。对中职学生个体而言,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已采集学生信息的,升入中职时仍沿用其已有的学籍号。而在义务教育阶段未采集学生信息的,或其他原因没有学籍号的,系统将按照上述编码规则生成学籍号。学生毕业后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沿用该生已取得的学籍号。
    据介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基础,每年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月20日,春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20日。新生报到后,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通过学生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提交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学籍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准通过的学生方可取得学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强调,国家规定学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能注册和拥有一个学历教育学籍。为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前,学生系统会自动在全国各个不同教育阶段学生数据库中进行比对查重,对信息重复的学生暂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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