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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获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5-07-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近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会议表彰了一批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莆田学院榜上有名,获得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莆田学院重视不断加强学校文明建设,文明学校创建特色明显,亮点频现。2012年以来,学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围绕立德树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强化新闻舆论宣传,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围绕改进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围绕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围绕环境育人,建设优美和谐校园;围绕道德建设,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同时,学校还利用侨乡优势大力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弘扬公益理念和奉献精神,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致力开展妈祖文化研究,打造校园特色文化品牌。去年9月4日,福建省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组专家到莆田学院实地考评,对莆田学院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且成效突出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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