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教育
汉语拼音使用有了“新国际”
【发布日期:2016-02-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曦)经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由我国主导修订的国际标准ISO 7098《信息与文献——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出版发布。
  《信息与文献——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是汉语拼音在国际上得到认可并推广使用的重要依据,是用以规范国际上使用汉语拼音的统一标准。该标准主要应用于世界各国图书馆、博物馆、国际机构中有关中国人名地名的拼写、图书编目、信息与文献的排序检索等,发布后实现了跨语种的信息交换,有力推进中外文化交流与发展。
  该项国际标准最早发布于1982年,1991年作了微调。鉴于该标准自发布至今时间久远,内容不够细化,不能满足国际相关应用领域的需要,2011年我国提出修订建议,并通过积极争取翌年获得了由我国主导的标准修订权。
  修订工作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下设的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书面语转写分会牵头,组织该领域资深专家对标准进行全面的修订完善,更新条目,补充内容。在人名地名拼写、标调、标点符号转换等方面列出更为具体的规则及说明,增加了分词连写和计算机自动转写等内容,更新了参考文献和普通话音节形式总表。修订后的标准更加符合当前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修订过程中,相对于研制技术内容,取得国际上的认可和赞成是更为艰巨的任务。这期间,我国代表出席了每年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46)工作会议,积极与各国代表和应用部门沟通协调,克服多轮投票表决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和问题,认真应对,智慧处理,圆满完成了这项体现国家语言主权,关系国家利益的重要使命。
  由我国主导的修订提案顺利通过了工作小组草案稿、委员会草案稿、国际标准草案稿等各阶段投票以及委员会内部最终投票,成功出版发布。我国专家也因在此次修订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受到了第42届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会表彰。
  200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推行近60年,在我国教育、文化、科技和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汉语拼音方案》在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ISO 7098《信息与文献——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的修订成功,将进一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实施,提升汉语拼音在国际上的影响和作用,促进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的推广传播。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