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重点县将获20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
今秋起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
【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张立庆)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称,我省将推进精准扶贫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23个重点县、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免除学杂费,并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23个重点县5年内每县2000万元
根据通知,福建省省级教育专项经费将向23个重点县、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2016-2020年,省级财政分年度安排教育专项资金,切块下达23个重点县, 5年内每县2000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中职教育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省级教育补助资金时,对23个重点县予以倾斜支持。 到2020年,23个重点县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民办幼儿园奖补等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向23个重点县倾斜,支持19个民族乡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23个重点县加快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薄弱高中达标建设,优先支持18个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评估认定的县改薄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任务。
加大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我省还将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最高档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家庭困难程度予以资助。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寄宿生按最高档营养餐补助标准予以资助。 实行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制度。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免除学杂费,并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校)免除学杂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同时完善多元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和少数民族助学金政策。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补贴外,平均每人每月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省级财政对23个重点县所需经费进行综合奖补。开展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一批、按标准新建一批乡村教师周转宿舍,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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