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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高校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5个
【发布日期:2016-10-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曦)高校原则上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过5个,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应及时撤销。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细则》,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重点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收缩、撤销落后产业相关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高校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以每3年为一个规划期,实行备案制。
  高职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但新设国控专业须依法经过审批。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提供本项工作的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
  高校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
  (一)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
  (二)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
  (三)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高校应及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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