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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加级(一级)职称考试11日开始报名
【发布日期:2016-11-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依)记者昨日获悉,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根据时间安排,11月11日8:00~17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12月5日8:00~11日9:00可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在12月11日上午9:00-11:30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2月23日起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该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17、2018、2019三年评审可使用)。
  根据要求,考试对象为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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