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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公布
认定时间:3月21日至5月31日、6月10日至7月2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三个时段
【发布日期:2017-03-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依)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1日至5月31日、6月10日至7月2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三个时段,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情况进行安排,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应该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知为准。
  认定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受理)、审核认定和颁发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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