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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有望在“仙作”企业设“首席质量官”
【发布日期:2014-06-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方芳)6月4日-6日,省质监局在福州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群仙红木等“仙作”企业首次派人参加培训,记者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我省将在“仙作”等家具企业建立企业设“首席质量官”制度,今后,“首席质量官”将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各项质量安全工作,主持本企业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并对企业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
    据介绍,此次选送培训的企业要求是规模以上等大中型企业。重点是已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企业、拟开展首席质量官制度延伸试点企业、拟申报2014年度福建名牌产品企业、争创知名品牌示范区等企业。“首席质量官”人员条件要求是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同时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此次仙游选送8家单位,群仙红木等“仙作”企业是红木企业首次入选。本次培训为省质监局举办的免费培训班,不收培训费。
    据悉,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席质量官”将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建立并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各岗位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首席质量官,将作为企业的第一质量人全面负责各项质量安全工作,并对企业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在具体生产过程中,“首席质量官”还将负责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进行检查把关,主持本企业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开展各种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当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时,“首席质量官”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还将对“首席质量官”分级分类建立名册,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多向交流,切实让企业“首席质量官”有位、有为。
    据介绍,我省质监局将在“仙作”企业试点设“首席质量官”,明确了首席质量官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权责。首席质量官受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是负责企业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质量安全,首席质量官拥有“一票否决”权。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首席质量官也要依法承担责任。  福建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宣传引导,更加坚定地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凝心聚力制定实施质量战略规划,塑造质量核心竞争力,创造出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新成果、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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