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及首饰,泛指各种人体妆饰。包括冠巾、发式、妆饰、衣服、裤裳、鞋履、饰物等。 在原始社会,人们过着穴居生活,大多赤身裸体,不存在服饰。后来渐渐开始学会用树叶、兽皮包裹身体。1933年,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住过的洞穴发现了不少穿孔的砾石、兽齿、鱼骨、介壳及海蚶等饰物,还有用赤铁矿染红的石珠等,可知早在一万八千年前,人们已有爱美的观念,并能利用一些天然物质装扮自己。进入石器时代之后,人们逐步掌握了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的能力,并发明了骨锥及骨针,从而创造了原始服装。约在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纺织在中国出现,从此,人们的服饰日渐进步。自夏商起,中国出现冠服制度,至西周时,已基本完善。《周礼·春官·典瑞》:“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唐贾公彦疏:“设其服饰者,谓……人之衣服之饰也。”此后,服饰便成为辨别等级、区分尊卑的一种标识,上自帝王后妃,下及百官命妇,以致平民百姓,服饰形制各有差等。 历代服饰形制繁杂,影响其变化的原因来自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宗教等各个方面。具体反映在质料、款式、色彩、纹样及工艺等诸多方面。冠巾是反映各阶层人物身份等级的主要服饰。自周代起,帝王、诸侯及卿大夫等参加祭祀皆戴冕冠,以冠前垂旒的多少来辨别等级。视朝礼见,各依品秩使用不同冠饰,如汉代皇帝戴通天冠,诸王戴远游冠,文吏戴进贤冠,武将戴笼冠,门吏戴却非冠,卫士戴却敌冠,执法者戴獬豸冠等;士庶则不准戴冠,只能扎巾。东汉以后,少数贵族男子认为戴冠是累赘,亦以扎巾为时尚,于是出现了幅巾。北周时将幅巾的四角加长,遂演变为幞头。幞头是隋唐五代男子的主要首服。五代以后,幞头被制成硬角,到了明代,又变为官帽,也就是咱们经常提到的乌纱帽。贵族妇女行礼时亦有冠饰,冠上通常饰有瑞禽,以凤凰为贵,俗称“凤冠”。外出时以覆巾蒙首。家居则以梳髻为主。发髻名类繁多,因时而异。如先秦时流行垂髻,汉魏时流行堕马髻、倭堕髻,唐代崇尚高髻,有抛家、百合、反绾、半翻、双髻望仙诸名目。宋代流行朝天髻、同心髻、流苏髻等发式。明清妇女的发式较唐宋时期为低,主要有牡丹头、钵盂头及松鬟扁髻等。除以真发挽成各种发髻外,假髻的使用也十分常见,如汉代的巾帼、唐代的义髻、清代的旗髻等,皆为假髻。插在发髻上的首饰也有各种形制,主要有簪、钗、步摇、梳篦、金钿、金胜、宝镊等。与这些首饰相配的还有戴在耳上的耳环及耳坠;挂在颈上的珠串、颈链、朝珠、缨络、锁片;套在手上的戒指、护指、手镯、跳脱等。 衣服的变化更为显着。帝王、后妃及百官祭祀先王一般身着祭服,朝会礼见着朝服,阅兵田猎着军服,日常燕居着常服,婚嫁庆贺着吉服,哀吊治丧着凶服。服装款式丰富多样,如上衣类有襦、袄、貂袖、半臂、旋袄、马褂、背心、抹胸等;下裳类有蔽膝、裙、钓墩、犊鼻、套裤等等;衣裳连属的深衣类有袍、褒明、褶、衫、比甲、褙子等;足衣类有舄、靴、鞋等。在商周时期,人们的服装多采用上衣、下裳制,春秋战国时,出现了将上衣下裳连为一体的深衣,以后,这两种服式兼容并蓄,并行不悖。作为礼服的服装一般以深衣制为多,便服则以衣裳分制为主。男子服饰以深衣制为多,如袍、褂、衫等;女服则以衣裳分制为主,如襦、袄、裤、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