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最新要求,刺猬紫檀列入CITES附录III管制,并于2016年5月9日正式生效。 刺猬紫檀,俗称非洲黄花梨,分布在西至塞内加尔、东至中非共和国的西部非洲广大地区以及中部非洲部分地区,在我国红木国标中属于花梨木类。其凭借柔美的颜色、漂亮的纹理和亲民的价格,受到世界消费者的青睐,也成为我国红木市场中的销量冠军。但是,为保护本地红木资源,越来越多的原产国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组织提出管控保护申请,最终得到该组织的同意。 该新规自生效之日起,国内企业进口刺猬紫檀,须事先向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申办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对从塞内加尔首次出口到我国的,应当提交由其CITES管理机构核发的出口许可证;对从其他原产国首次出口到我国的,应当提交由该国CITES管理机构核发的出口许可证或原产地证明书;对再次出口到我国的,应当提交由该出口国CITES管理机构核发的再出 口证明书。这对我国企业而言,今后刺猬紫檀的进口难度、成本将进一步加大,数量将面临严格控制,对我国整个红木市场格局也将产生巨大影响。此外,除了刺猬紫檀,檀香紫檀、交趾黄檀、中美洲黄檀、微凹黄檀等一系列名贵红木均已被列入附录II或附录III。 红木树种的鉴定,需要专业的技术检测机构。国内企业进口刺猬紫檀时,要及时将样品送至专业权威的实验室进行鉴定,并及时办理相关证书,以有效规避潜在的贸易风险。 |